问题:在全球贸易复苏不均衡、地缘政治不确定性上升、部分国家提高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背景下,如何在确保食品安全与通关监管有效的前提下,稳定拓展农产品国际合作与贸易规模,成为我国外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课题。
农产品具有季节性强、易腐损、标准差异大等特点,贸易链条对检验检疫、物流时效与信息互通的依赖更高,任何环节的摩擦都可能放大为成本上升与供应波动。
原因:2025年我国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农产品贸易规模达到1.43万亿元并创新高,既有需求侧的支撑,也有制度型开放与规则协同的推动。
一方面,国内消费结构升级与多元化供给需求持续释放,对水产品、乳制品及优质特色农产品的进口需求增长,为贸易扩容提供市场基础。
另一方面,海关部门与共建国家持续推进准入类合作与机制性对接,2025年签署100余份农食产品准入类合作文件,“一带一路”海关食品安全合作信息平台正式启用,在风险预警、信息共享、追溯协作等方面形成更系统的支撑,推动“能进来、进得快、进得稳”。
同时,通关便利化的制度安排不断完善:我国与4个共建国家正式实施AEO互认,与5个共建国家签署“单一窗口”合作文件,并推进边境口岸扩能改造、智慧口岸试点建设,叠加农产品快速通关“绿色通道”,共同降低跨境交易成本、提升口岸通行效率,为贸易增长提供“软硬联通”的基础条件。
影响:规模增长与机制完善相互促进,释放出多重积极效应。
其一,农产品贸易扩容有利于提升我国农产品供给的稳定性与多样性,增强对极端天气、国际市场波动等外部冲击的缓冲能力。
其二,海关合作与通关效率提升,使企业在履约周期、物流损耗、合规成本等方面获益,进一步增强与共建国家产业链供应链的黏性。
其三,区域农业合作呈现多元化发展态势,反映出我国与共建国家在资源禀赋互补与产业协同方面潜力加速释放:中亚优质农产品进入中国市场的渠道更畅;对拉美国家出口农业机械保持两位数增长,显示我国农机装备与农业技术服务能力在海外需求中得到验证;自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进口的食用水产品、乳品分别增长37.2%和18.6%,体现跨区域农食产品贸易的结构性扩张。
更宏观地看,2025年我国外贸进出口总值达45.47万亿元,同比增长3.8%,继续保持全球货物贸易第一大国地位,共建国家在我国外贸格局中的“压舱石”作用进一步凸显——对共建国家进出口占比达到51.9%,表明我国外贸市场结构更趋多元,抗风险能力有所增强。
对策:面向未来,农产品贸易“量的增长”需要与“质的提升”同步推进,关键在于把安全、效率与规则协同做得更细更实。
首先,持续深化农食产品准入合作与检验检疫技术交流,推动标准互认、结果互信与风险分级管理,形成更可预期的合规环境。
其次,强化食品安全合作信息平台的实战化应用,完善跨境风险预警与追溯协同机制,既保障“进得来”,也守住“管得住、管得好”的底线。
再次,围绕口岸能力建设与数字化协同发力,推进智慧口岸、单一窗口互联互通、无纸化通关与冷链物流衔接,提高对生鲜易腐农产品的通关时效与损耗控制水平。
与此同时,完善AEO互认的覆盖范围与便利措施,让守法合规企业获得更稳定的通关预期,带动产业链上下游提升合规能力与竞争力。
前景:从趋势看,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农业资源丰富、产业互补性强,与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完整产业体系与物流基础设施升级形成良性互动。
随着规则对接深化、口岸通道能力提升和产业合作向纵深推进,农产品贸易有望从单纯的商品流通,进一步向“贸易+加工+技术+服务”的综合合作拓展。
与此同时,全球气候变化带来的供应不确定性、国际市场价格波动以及农食产品技术性措施升级仍将长期存在,要求我国在扩大贸易规模的同时,更加注重供应链韧性建设和风险管理能力提升,实现安全可控、稳定高效的农产品国际合作新格局。
海关总署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深化与共建国家海关合作、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这将为相关企业稳定预期、拓展市场提供更有力支撑。
站在新的起点上,"一带一路"农业合作正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型。
随着RCEP等自贸协定红利持续释放,以及数字技术在跨境贸易中的深度应用,未来我国与沿线国家的农产品贸易有望在标准对接、品牌共建等领域实现新突破,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注入更多务实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