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致行动关系到期终止,市场关注控制权与治理稳定性。 泰慕士近日发布公告称,股东陆彪、杨敏于2021年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已到期,双方决定不再续签并解除一致行动关系。上市公司股东之间的一致行动安排,通常用于投票表决、提名选举等事项上形成协同,从而对公司治理与控制权结构产生影响。协议到期终止后,市场主要关注公司控制权是否会发生变化,董事会与经营决策是否会出现不确定性,以及对中小股东权益保障是否带来影响。 原因——控制权结构此前已完成调整,到期不续期具有延续性。 公告披露,在更早前的权益变动中,涉及的方已对股权与表决权作出安排:如皋新泰投资有限公司向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2,813,1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9%;同时,新泰投资及南通泰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通泰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放弃23,186,832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约占总股本21.19%)。权益变动完成后,广州轻工集团成为控股股东,广州市国资委成为实际控制人。 在上述框架下,陆彪、杨敏选择在协议届满后不再续期,与前期控制权安排相衔接。公告同时提示,虽然双方个人一致行动关系解除,但基于相关主体之间的股权控制与任职关系,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新泰投资、泰达投资、泰然投资与陆彪、杨敏在权益计算上仍可能被认定为一致行动人并合并计算相关权益。不过,由于相关主体已放弃对应表决权,其对公司表决权结构的实际影响已明显降低。 影响——表决权格局更清晰,国资控股基础更稳固。 公告显示,在一致行动协议终止且表决权放弃安排持续有效的情况下,公司当前具备表决权的主要股东中,广州轻工集团表决权比例为29.99%,陆彪、杨敏分别为9.87%。同时,新泰投资、陆彪、杨敏、泰达投资、泰然投资出具了承诺函,明确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相关安排叠加后,公司控制权预期更为明确,有助于稳定公司治理与外部预期。公司也表示,本次事项不会对治理结构、持续经营、主营业务与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不会影响人员、财务与资产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对策——以规范治理提升经营韧性,强化信息披露与市场沟通。 从治理角度看,控制权稳定并不意味着经营压力减轻。公告所引业绩信息显示,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6.24亿元,同比下降6.22%;归母净利润3454.36万元,同比下降46.87%;扣非净利润2777.96万元,同比下降49.32%。在利润承压背景下,公司仍需在以下上持续推进:一是坚持规范运作,严格执行“三会一层”治理机制,确保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合规、透明;二是围绕主业提升效率,通过产品结构优化、成本管控与供应链协同增强抗周期能力;三是持续做好信息披露与投资者沟通,及时回应市场关切,稳定预期,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前景——国资控股带来长期治理确定性,经营改善仍是关键变量。 从中长期看,国资控股股东地位稳固,有望在资源协同、产业链整合、内部治理规范化等提供支撑,为企业稳健经营创造更可预期的制度环境。但市场信心与估值的关键,仍取决于经营质量与盈利修复。未来公司若能在行业需求波动中,通过精细化管理、技术与产品迭代、渠道与客户结构优化推动利润改善,控制权稳定带来的治理优势将更容易转化为发展动能。
资本市场的稳定不仅取决于股权结构是否清晰,也取决于治理能力与经营质量能否同步提升;泰慕士一致行动协议到期终止,传递出控制权格局稳固、治理预期趋稳的信号;而如何把“稳定”转化为“增长”,在产业周期与市场竞争中提升核心竞争力,仍是检验公司长期价值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