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霞浦公安民警强制猥亵未成年人被判刑 受害人家属认为量刑不当申请抗诉

一起发生在基层派出所的刑事案件近日引发社会关注;2026年3月16日,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人民法院对县公安局牙城派出所原教导员李某强制猥亵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其利用职务便利对15岁未成年人实施猥亵行为,判处有期徒刑2年9个月。判决书显示——2025年6月16日——李某在处理打架斗殴案件过程中,将受害人单独留在办公室并实施犯罪。

未成年人保护没有“例外地带”,执法场所更不应成为监管盲区;对侵害行为依法惩处,是守住公平正义的底线;通过制度补缺、监督闭环、风险前移推动源头治理,才能修复信任、夯实法治基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每一名未成年人在法治环境中获得安全与尊严,既是司法必须回应的问题,也是社会共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