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12个具体时间点摆在一起看,甘肃省在2026年1月搞了个大事,就是把停工留薪期的确认办法拿出来跟大家商量,公开征求意见。这个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是2026年1月26日。以前规定的停工留薪期不超过12个月,现在针对多部位受伤的情况有了新说法,比如如果职工有多个地方受伤,就按伤势最重的那部分来定,不做累计计算。对于没列在目录里的伤处,停工留薪期一般控制在6个月以内。要是因为原伤引发了感染或者别的并发症,还能在原来的基础上再申请延长2个月。这份由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起草的办法,里面提到职工在停工期内拿原来的工资福利是用人单位的义务,由单位按月足额发给大家。如果生活不能自理,护理的事儿也由单位包了。如果病情严重超过了12个月还没好,职工可以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延长申请。《办法》里还特别提到了生活无法自理者护理责任的划分,同时也说了如果有残疾或劳动能力受影响,要依法去做鉴定并拿相应待遇。这其实就是为了让保障从短期治疗过渡到长期康复和职业安置。除了明确这些标准和程序,《办法》还给特殊情况留了口子。比如原发性损伤引发感染或并发症时可延长2个月。现在这个征求意见稿已经在公开渠道上挂出来了,大家要提建议就赶在1月26日前通过指定邮箱发过去就行。这一步走得很实在,既体现了政策制定的开放性和科学性,也有利于把社会的智慧都汇集进来一起完善制度设计。甘肃省这次把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确认办法拿出来让大家挑刺儿、提建议,就是为了给劳动者筑牢权益“防护网”,推动工伤保险制度更加公平可持续地发展。这是健全劳动保障体系、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的重要一步。把6个具体情况分门别类处理后,《办法》还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把确认结果书面告知工伤职工本人,确保信息透明、程序规范。为了客观评估伤情与康复需求,职工在申请时得提交完整病历资料。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的停工留薪期设定参照了《甘肃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进行核定,并且以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为依据。 《办法》的制定意味着甘肃省在细化工伤保障措施、强化劳动者权益保护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 《办法》明确规定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月足额支付;生活无法自理者其护理责任也由用人单位承担。 这一规定不仅减轻了工伤职工的经济负担也强化了用人单位在工伤保障中的主体责任。 对于伤情严重、需延长停工留薪期的特殊情形,《办法》也提供了明确路径。 停工留薪期满12个月后职工可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延长申请并提交工伤认定书、近期病历等材料。 鉴定委员会将在受理申请后30日内作出结论结论作出前职工可继续享受相应待遇确保了保障措施的连续性。 此外停工留薪期满后职工如存在残疾或劳动能力受影响的情况应依法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享受相应伤残待遇。 这一衔接机制有助于推动工伤保障从短期治疗向长期康复与职业安置过渡形成完整的劳动者权益保护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