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曲法庭庭长何向阳办的案子

这就是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王曲法庭庭长何向阳办的案子。一起本来看似简单的劳务合同纠纷,因为用工主体、款项往来这些问题交错在一起,变得特别复杂。冯某说自己给宋某干活,总共应该给50400元,结果宋某只付了40200元,剩下的10200元拖了很久都不给。冯某实在没办法,只好把宋某告到法院。 到了庭审上,问题变得更严重了。宋某不承认自己是雇主,说自己只是帮别人联系挖掘机和工人的,真正的用人是某公司。后来经过何向阳法官解释法律和道理,冯某决定把某公司也列为共同被告。可某公司也不承认自己跟这个案子有关系,说自己只跟宋某签了机械租赁合同,所有工人都是宋某派来的,而且是按月跟宋某结算的。 就在这个时候,宋某又提起了反诉。他说之前他按照冯某给的账户转了32200元,后来才发现这钱不是给冯某的。因为他记错了这笔转账记录,他说自己其实已经给冯某一共转了73000元,多给了32200元,这属于不当得利。 何向阳法官没有被这些复杂的情况吓到。他仔细查看了双方的账本、机械用工单、微信聊天记录、银行转账记录还有证人的证词等一大堆证据。经过抽丝剥茧的分析研判后发现:冯某提供劳务和挖掘机租赁一共收了52200元。现在宋某已经给了42000元,还欠10200元没给,属于违约行为。至于宋某说的要某公司来承担责任这件事,跟事实和证据都对不上号。至于那个32200元的反诉请求,是案外人小李让冯某代收的费用。 最后法院判决让宋某一次性把剩下的10200元还给冯某,还驳回了宋某所有的反诉请求。判决下来后何向阳法官没有马上结案。他耐心地给双方解释法律关系、证据怎么认定的还有为什么这么判。在他耐心地讲明白了以后,宋某也觉得自己应该承担责任。判决生效后他主动联系何向阳法官说愿意给钱。然后在法庭上他用微信转了10255元(包括案款和受理费)给了冯某。 这就是一起虽然有点波折但最终顺利解决的案子。长安法院一直坚持“如我在诉”的理念,在复杂案件里深挖事实真相帮助老百姓解决问题。用实际行动让大家感受到公平正义。 作者:林升春 编辑:许沥心 责编:马 宁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