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四中院终审维持原判:网络“改国籍”不实言论构成诽谤,涉及的账号被判公开致歉

一起历时两年的网络名誉权纠纷近日尘埃落定。2026年3月10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对足球运动员姜景祺起诉评论员董路名誉侵权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认定董路在社交媒体发布"姜景祺更改德国国籍"的言论构成诽谤。法院采信了原告提供的中国护照等身份证明,并特别指出该不实言论对未成年人社会评价造成的实际损害。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热度不能成为传播不实信息的借口。这起案件的终审判决明确了法律边界:没有依据的指控终将承担法律责任。只有通过严格核验、及时纠错和有效执行来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才能让体育讨论回归竞技本身,为年轻运动员创造更好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