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虹这人,对鲁迅写的《过客》特别迷恋。当年我在上海大学附近的小饭馆里跟他慢慢喝酒聊天,他随口就背了一段《过客》的台词,给我印象特别深。但他跟《过客》里的那个过客不一样,那个过客说自己要走但不知道去哪儿,苏虹心里有数。现在好多人都被时代推着走,在那挤来挤去不知道往哪儿去。苏虹就用他写的书告诉咱们,走在路上的人如果心里有爱,这份爱就能给你指条明路。这几年他书没少出,有《海上晨钟》《秋疯》这两部长篇小说,还有《和平的守望》《和平的捍卫》这两本时评集,外加这部散文集。他一边往前走一边写书给自己铺台阶,把脚印留在身后。这些脚印不光是用来记录走过的路,也是给累了的心灵搭个歇脚的驿站,自己舒坦了也能给别人带来点温暖。 就写作来说,“在路上”不光是个类型,还是个文化现象。以前美国作家杰克•凯鲁亚克写的《在路上》(1957)一出,那意思就是自我放逐又想反抗秩序。主题就是在路上把自己的心里病治好了然后回家去。后来这个点子就一直被拍电影、写小说给改来改去的,特别是那些刚出社会或者在人生路上摔过跤的年轻人喜欢看这种书。这类故事一般都得放在大社会、政治、经济的背景底下写,用个人经历去照一照他的那个世界,不然就显得没什么悲壮和深刻劲儿。 但苏虹的“在路上”跟那个不一样,或者说完全不是一条道。他那个直接又热情。他把对家乡的爱、对亲人的爱、对大自然的爱、对生活的爱、对文化的爱全写进笔里。热情、亲情、温情在他笔下的人物和符号里头到处流淌,暖心又润肺。他是在跟大家诉说的时候治好自己的心病,读者听了以后也能回头看看自己的日子,在感动里重新想起那些爱和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