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征得业主多数同意即进场施工,郑州一小区“新能源供暖”引发程序与补贴合规争议

位于郑州市惠济区的天河华侨龙城银杏苑小区近期陷入供暖方式选择的纷争。

该小区自2018年交付以来,因开发商资金问题始终未能实现集中供暖。

2025年,业主计划通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自筹资金接入市政供暖,但开发商郑州天河置业有限公司在未充分征询业主意见的情况下,单方面与中丹建业(山东)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采用"空气能热泵+量子真空散热器"方案,并于12月强行进场施工。

这一行为立即引发业主强烈反对。

现场调查发现,堆放的供暖设备外包装缺乏完整的生产信息,施工人员对技术细节一问三不知。

更令业主质疑的是,协议中明确将政府节能改造补贴(每户3600元)及配套费用全额归属施工方。

业主代表杨女士指出:"施工方实际控制人存在79条限高记录,其急于推进项目的目的性令人怀疑。

" 事件暴露出三方面问题:首先,新能源项目推广中存在程序违规。

按照《郑州市城市供热与用热管理办法》,供热方式变更需经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

其次,补贴政策执行缺乏透明监管,企业资质审核不严。

公开资料显示,中丹建业参保人数为零,却多次中标政府新能源项目。

最后,基层治理出现真空,尽管街道办事处多次叫停,施工仍持续近一个月。

目前,在业主报警干预下,施工已暂停。

郑州热力集团证实,正与小区协商市政供暖接入事宜。

但专家指出,要根本解决矛盾需完善三重机制:建立新能源项目业主否决权制度、实行补贴发放与使用全程公示、强化企业信用联合惩戒。

值得注意的是,2025年国家发改委新修订的《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要求地方对补贴项目开展"双随机"抽查,此次事件或成检验新规执行力的典型案例。

住房供暖事关千家万户的基本生活需求。

银杏苑小区的这场纠纷,既是个案问题,也是系统性问题的缩影。

它提示我们,在推进新能源改造、老旧小区更新等重大民生工程时,必须始终将业主权益放在首位,建立健全科学决策、民主参与的工作机制。

政府部门、企业和物业应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形成保护业主合法权益的合力。

唯有如此,才能确保改造工程真正造福群众,而非沦为某些企业的"补贴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