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食品安全事关千家万户,牵动社会各界神经。
12月23日,市场监管总局在食品安全专题新闻发布会上明确表态,将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杜绝学校食堂"以包代管""一包了之"等推卸责任行为,全面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
市场监管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柳军指出,校园食品安全具有高度敏感性,家长关切度极高,已成为重要的社会关注焦点。
针对这一现实情况,监管部门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的工作思路,着力构建校园食品安全长效机制。
承包经营模式下的责任缺失问题长期困扰校园食品安全管理。
部分学校通过承包经营方式运营食堂,却存在将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完全转嫁给承包企业的倾向,形成监管盲区和责任真空。
这种"一包了之"的做法不仅违背了学校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定义务,更为食品安全事故埋下隐患。
为有效解决上述问题,市场监管总局今年2月出台《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对学校提出了严于其他集中用餐单位的管理要求。
经过10个月的实施,该规定已取得显著成效。
在强化责任意识方面,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显著增强。
食品安全工作普遍被纳入校长工作重点,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
定期"陪餐"和"月调度"已成为众多校长的工作常态,这一变化标志着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理念的根本转变。
在人员配置方面,监管部门督促学校依法配齐配强专业管理人员。
特别针对承包经营的学校食堂,建立了学校食堂和承包经营企业"双食品安全总监、双食品安全员"制度。
这一创新举措有效防止了个别学校通过承包经营转嫁管理责任的行为。
截至11月底,全国各地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已按"应配尽配"要求,共配备食品安全总监22.3万人、食品安全员37万人,为校园食品安全提供了专业保障。
在制度建设方面,监管部门制定了符合学校食品安全特点的风险管控清单,将"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深度嵌入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通过风险清单制度和常态化管理机制,进一步压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和具体事项,实现在"最小工作单元"的精准风险防控。
与此同时,市场监管总局还完善了相关标准体系。
新发布的国家标准《校园配餐服务企业管理指南》填补了校园配餐领域的标准空白,为校外配餐企业提供了全链条、全过程的标准化指引。
该指南涵盖食谱及原料管理、加工制作、备餐与配送、用餐服务等各个环节,明确了严格的管控要求。
在部门协作方面,市场监管总局联合教育部制定《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验收管理工作指引》,要求教育部门完善供应商资质评审,建立不良记录清单,市场监管部门则负责严格准入管理和信息通报。
双方还会同其他部门印发通知,明确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联合检查,涵盖膳食经费管理、供餐运营管理等7个方面内容。
这些举措的实施,不仅有效规范了学校大宗食材的供应管理,更通过建立部门信息互通机制和发挥家长委员会监督作用,形成了多方参与的共治格局。
守护校园“舌尖上的安全”,既需要从严监管的力度,也需要制度落地的韧性。
把责任压实到人、把流程固化到日常、把监督延伸到全链条,才能真正让承包经营不再成为责任空档,让每一餐都经得起检查与家长的追问。
校园食品安全没有“差不多”,只有“零侥幸”,唯有久久为功,才能把安全底线守得更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