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建设美丽中国的战略布局下,我国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最高人民法院最新通报显示,过去五年间,全国法院系统共审结环境资源领域一审案件119.2万件,案件总量呈现稳中有降态势。
这一数据变化背后,折射出我国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持续完善、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的时代进程。
从案件类型分析,环境资源刑事案件收案量显著下降尤为引人注目。
2025年新收案件2.4万件,较2021年下降近三分之一,这一趋势直观反映了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
在民事案件方面,80.4万件的审结数量仍居首位,表明环境权益司法救济渠道保持畅通;24.7万件行政案件则体现了司法机关对环保行政执法的有效监督。
专业化审判体系的构建是提升司法效能的关键支撑。
目前全国已设立2400余个生态环境专门审判机构,形成由1.6万名专业干警组成的审判队伍。
30个省级法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8个中级法院专设环资法庭的布局,构建起覆盖全国的专业化司法网络。
通过推行案件归口审理、完善跨区域管辖等机制,有效解决了生态环境案件"跨地域、跨流域"的治理难题。
在重点领域司法保障方面,各级法院打出组合拳:严惩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等行为,审结污染防治案件2.9万件;服务"双碳"战略目标,妥善处理31.1万件资源能源案件;强化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13.5万件相关案件的审结有力震慑了破坏生态违法行为。
这些举措既彰显了司法刚性,也为产业绿色转型提供了制度保障。
着眼未来发展,司法机关将持续深化环境司法改革创新。
通过健全专家辅助人制度、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等途径,进一步提升审判专业化水平。
在生态文明建设进入新阶段的背景下,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将更加注重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为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筑牢法治屏障。
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成效充分证明,人民法院正在以实际行动践行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用司法的力量守护绿水青山。
展望未来,人民法院将继续坚守生态保护底线,深化司法改革创新,忠诚履行审判职责,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支撑。
这既是对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承诺,也是对子孙后代的责任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