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河道断流到生命复苏 幸福河湖建设让群众在人水和谐中获得幸福感

把河湖治理成效转化为群众可感可及的民生福祉,是当前水治理的重要方向。

近年来,一些地区曾出现河道季节性断流、湖泊萎缩、地下水超采等问题,既影响防洪供水安全,也削弱生态系统稳定性,还制约沿河沿湖人居环境改善和区域可持续发展。

此次发布的信息显示,各地以“幸福河湖”建设为牵引,正在推动河湖从“有水可用”向“有水更清、可亲可近、长治长效”转变。

问题方面,河湖生态系统承压的表现较为集中:一是部分河流因来水不足、用水结构不合理等因素出现断流,河道连通性受损,水生生物栖息环境退化;二是部分湖泊生态水位水量难以保障,湿地功能下降;三是地下水长期超采导致水位下降、地面沉降等风险加大。

此外,随着城镇化推进和产业用水需求增长,水资源刚性约束趋紧,河湖管理对精细化、数字化、法治化的要求显著提升。

原因上看,既有自然禀赋与时空分布不均的客观因素,也有经济社会用水方式转变滞后的现实挑战。

部分地区节水水平不足、农业用水效率不高,叠加跨区域水资源调配能力与生态补水机制不完善,容易在枯水期放大供需矛盾。

与此同时,过去在一些地方存在“重开发、轻保护”“重工程、轻管护”的倾向,导致河湖生态流量保障不够稳定,治理成果难以巩固。

地下水方面,过度依赖地下水支撑工农业生产和城镇用水,是形成超采的重要原因。

影响层面,幸福河湖建设的推进,正在带来多重综合效益。

发布会上介绍,2025年全国共建成幸福河湖1700多条(个),一批河湖面貌持续改善,群众亲水空间增多、滨水公共服务提升,生态改善与生活品质提升实现同向发力。

更重要的是,河湖治理与产业发展、改善人居环境的结合度提高,各地探索河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以更高品质的水生态环境支撑流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这意味着河湖不再只是“生态资产”,也在通过文旅休闲、城市更新、绿色产业等方式转化为“发展动能”,但前提仍是守住生态红线与水安全底线。

对策方面,一系列制度与工程措施正在形成闭环。

一是强化财政与政策牵引。

水利部会同财政部支持地方实施122个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各地形成各具特色的治理模式。

二是以标准化提升建设质量。

幸福河湖评价国家标准的发布,为地方从目标设定、指标评价到过程管理提供了更可操作的依据,有助于减少“各自为战”、避免简单化追求“景观化”。

三是突出系统治理、综合施策。

自2022年以来聚焦河道断流、湖泊萎缩等问题开展的母亲河湖复苏行动,覆盖88条(个)河湖,通过节水、优化调度、生态修复、严格管理保护等举措,推动79条河流实现全线贯通,9个湖泊生态水位水量得到有效保障,体现了从“治标”向“治本”的治理思路。

四是把生态流量作为硬约束落到实处。

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出台河湖生态流量管理办法,并建设生态流量管理平台,实现对158条(个)重点河湖、268个控制断面生态流量的实时监测预警和动态监管,为维护河湖基本形态及生态系统结构功能提供支撑。

五是持续推进地下水超采治理。

发布信息显示,与2020年相比,2025年底华北治理区浅层和深层地下水位分别回升3.76米和7.65米,其他重点区域地下水位总体稳定,表明通过压采、替代水源、节水增效与管控机制等综合措施,治理正在见效。

前景判断上,幸福河湖建设进入“提质扩面、长效管护”的关键阶段。

下一步,治理重点有望从单点整治更多转向流域统筹:一方面,在水资源刚性约束下,需要进一步完善生态补水与调度规则,把生态流量与城乡供水、农业灌溉、发电等用水统筹平衡,提升枯水期保障能力;另一方面,应加强数字化监管与基层河湖管护能力建设,推动监测预警、执法监管、公众参与协同发力。

同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仍需因地制宜,避免把河湖治理简单等同于旅游开发,更要以改善水质、提升生境、增强防洪韧性为基础,稳步释放生态红利。

从断流干涸到碧水长流,从超采告急到水位回升,中国治水实践正书写人水和谐的新篇章。

这场生态修复攻坚战,既是对历史欠账的弥补,更是对可持续发展理念的践行。

当每一条河流都焕发生机,每一片湖泊都映照蓝天,"望得见山、看得见水"的美丽中国图景必将成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