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工作的本质是做群众工作。如何让法律不再冷冰冰,让司法更贴近鲜活的民情、回应真切的民意?丽水法院以实际行动给出了答案——推行"行走的人民法庭"工作法,让法官走出法庭、走进基层、走到群众身边,在行走中实现司法理念的深刻转变。 此创新做法源于对司法工作本质的深刻认识。青田法院温溪法庭庭长姚沂江指出,"以审判为中心"绝不是简单的"以审判庭为中心"。真相往往藏在卷宗外、在现场中。在一起设备质量纠纷案中,当事双方就设备是否能正常运行各执一词,提交的证据涉及大量专业术语和数据。姚沂江没有在法庭上进行冗长的争论,而是直接前往原告工厂进行现场核实。生产商的技术人员花费3小时都未能调试成功,真相一目了然。随后的现场调解顺利达成协议。这个案例充分说明,带着"如我在诉"之心走到群众身边,才能真正看清事实真相,听懂案件背后的心声。 丽水法院的"行走"不仅体现在案件审理中,更体现在对群众需求的深入了解上。松阳县古市镇是浙西南茶叶核心产区,古市法庭在市场内设立了"茶香巡回法庭",法官们定期走进市场,面对面与茶农茶商交流,真切感受他们的困难和诉求。在一起土地补偿纠纷中,人民调解员反映罗老伯因自家茶田补偿问题心里一直有疙瘩。法官随即与调解员一起来到老伯家中,用本地话拉起家常,逐步了解到老伯的心结源于对土地的情感寄托和对政策的不了解。法官主动联系村里,仔细查阅土地征收补偿对应的文件,把规定一条条理清楚,确保后续协调于法有据、公平合理。最终,村集体同意依法支付补偿费用,老伯心结也解开了。 从庆元法院百山祖法庭固定每周五为"法官走访日",到云和法院崇头法庭在人大代表、人民调解员家中设立"调解驿站",再到缙云法院舒洪法庭派法官到村社担任"法治书记","走出法庭"已成为丽水法官的常态。这种转变打破了传统的"坐堂拍案"模式,让司法更贴近生活、让纠纷化解在源头。 司法的价值不仅在于定分止争,更在于传递温度和引导社会。丽水法院在审理一批商标权纠纷时发现,被告多是法律意识薄弱的小超市店主。简单"一判了之"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可能引发批量诉讼。为此,法庭将庭审"搬"进社区,邀请同类经营者旁听,并在庭后专门开设"法治课堂",讲解规范进货流程、假冒商品甄别技巧和法律风险防范知识。这种"量身定制"的普法,让不少经营者从最初的抵触转向理解,同意赔偿并主动整改。去年以来,丽水全市法院到纠纷发生地、群众"家门口"开展巡回审判285次,发挥"审一案教育一片、走一路普法一程"的以案促治效应。 司法的温度更延伸至判决之后的关怀与行动。在龙泉,一家汽配公司破产后,32名工人的58万元工资没了着落。承办案件的法官吴孝森立即走访上下游企业,深入调查债权债务情况。根据企业现状,他建议企业压缩使用空间,腾出部分厂房对外出租,并约定租金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工资。58万元欠薪终于有了着落,工厂得以继续经营。为了减少工人的奔波之苦,吴孝森和同事利用下班时间,从城东跑到城西,从傍晚忙到深夜,把一笔笔带着体温的工资送到工人手中。这种司法关怀,让群众真切感受到了法律的温度。
司法权威既来自法律刚性,也来自群众可感的温度。当法官深入矛盾现场,用行动回应诉求时,公平正义才能真正落到实处。"走到群众身边"的常态化实践,既是回应群众期待,也是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