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近日联合发布公告,宣布延续创新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证试点的税收优惠政策。政策有效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涵盖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多个税收领域,反映了国家对科技创新企业的持续支持。
税收政策是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也是完善市场制度的重要一环。延续创新企业存托凭证试点税收优惠,反映了服务实体经济、支持科技创新、推进高水平开放的政策导向。下一步的关键在于把政策红利转化为制度效能,通过更清晰的规则、更稳定的预期和更规范的执行,推动资本市场在服务创新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