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战略部署,为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指明方向。
丰台区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定位,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实践动能,着力破解基层监督难题。
当前,基层治理中存在政策执行“温差”、群众身边“微腐败”等突出问题。
以宛平街道为例,部分惠民政策在“最后一公里”落实中存在滞后现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仍存监管盲区。
究其原因,既有监督力量分散的客观制约,也存在个别干部担当不足的主观因素。
针对这些问题,丰台区构建“三位一体”监督体系:一是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将全会精神贯彻与“接诉即办”等重点工作挂钩,建立“街—社—物”联动监督机制;二是深化标本兼治,长辛店街道通过季度培训提升纪检干部能力,卢沟桥街道将廉洁教育嵌入社区换届全过程;三是创新监督方式,北宫镇在大灰厂社区供暖改造中实施“跟进式”监督,看丹街道运用大数据分析民生诉求热点。
这些实践取得显著成效。
2023年以来,全区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1200余件,农村“三资”领域信访量同比下降34%。
更深远的影响在于,通过织密基层监督网络,既压实了党组织主体责任,也增强了群众获得感。
展望未来,丰台区将持续完善“大监督”格局。
一方面强化制度创新,计划年内出台《基层小微权力监督清单》;另一方面深化廉洁文化建设,筹备“卢沟清风”廉政教育基地二期工程。
这些举措将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效能,为落实“十五五”规划目标筑牢纪律屏障。
学深悟透做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政治任务。
丰台区纪检监察干部的学习实践表明,只有将全会精神与具体工作实际紧密结合,以人民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以实效为标准,才能真正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纪检监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