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成县大峃镇3月2日发布公告,对辖区内两名当事人的违法建设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根据公告,大峃镇人民政府于2026年2月5日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文大政限拆决字〔2025〕第100014号),要求当事人拆除位于大峃镇二新街122-2号、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违法建筑,包括:房屋顶层违法建筑48.10平方米,以及西南侧一层砖墙、铁皮顶棚结构11.70平方米。
从文成县的这次执法实践可以看出,"依法治违"正在从政策转化为具体行动。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背景下,如何平衡发展需求与法律红线,既考验基层治理能力,也关系到法治信仰的建立。这个案例提醒我们:只有让每一起执法都经得起检验,"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愿景才能真正实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