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还有民政部联手管起了医疗卫生机构里亡故患者的服务,这事儿有了新规矩。主要就是把大家乱搞殡仪服务的行为给拦下来,好让大家看病更顺畅。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公安部、民政部几个部门凑到一起,最近出了个《医疗卫生机构亡故患者全流程服务管理规定》。这文件一出,说明咱们国家在这块儿算是走上正轨了。 这个《规定》的核心意思就是让医院明白自己该干嘛不该干嘛。医院本来就是治病人的,不能偷偷摸摸搞那些葬礼的事儿。具体到怎么做,文件说了医院里头哪个地方都不能放那种纸扎的花圈或者香炉什么的,更不能点香烛烧纸钱。还有那个停尸的地方,也不能让外面的人来承包或者代管。哪怕是租个场地合作一下,那也不行,这是从根本上杜绝以前乱收费、强行搭售的情况。 关于尸体怎么弄走,《规定》也提了不少要求。医院得想办法让转运流程快点儿。虽然可以设个存放尸体的地方,但功能不能变,主要就是暂时存着用。尸体得赶紧从看病的房间里挪出来,不能随便扔在别的地方。而且有一条硬性规定:一般情况下,遗体在医院里待的时间不能超过24小时。要是因为有纠纷拖了很久不走,医院就得好好去劝劝;要是有闹事的,公安局就会依法来管。另外,救护车和那种普通的转运车绝对不能用来拉尸体,得留给真正急病的人用。 关于那张“死亡证明”,这次的规定管得最细也最严。它明确了谁能开这张证明:如果是在医院里或者在路上正常死掉的,由看病的那家医院来开;要是在家里或者别的地方死的,由基层的卫生院来开;如果是出了意外死的,那就得警察来盖章。《规定》还要求医院把填证明、审核、盖章、发下去这些环节都给捋顺了,把空白纸和印章分开管,两个人盯着一块儿用。而且要建立个信息库好查底。 为了让这项规定真正管用,各个部门都分了工:卫生健康部门管签发证明和医院里头的规矩;民政部门盯着殡仪馆及时来收尸;公安局负责抓人;市场监管局看有没有乱收费的。这种大家一起抓的办法把全链条都覆盖了。 人生老病死是常事,医院就像人生路上的驿站。这次六部门联合出招把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划清楚了。通过不允许医院干殡葬的活儿、严管死亡证明、让遗体快些转运、保护隐私还有建立监管网络这几招硬功夫,给医院立了规矩。这能让医疗环境更清净一些,也能保护好老百姓最后一点尊严。接下来关键是各地各医院要把这规定落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