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张家界一家长执勤"护学岗"期间猝死 专家:自愿参与不等于学校免责

12月29日17时20分许,永定区某小学门口发生一起令人痛心的事件。

一位家长在参与护学岗志愿执勤时突然晕倒。

在场人员立即拨打急救电话并联系附近医生赶赴现场施救,随后该家长被送往市人民医院全力抢救,但最终于19时08分抢救无效死亡。

事件发生后,张家界市永定区迅速成立由教育、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正在全力开展事件调查及善后工作。

据永定区教育局工作人员介绍,该家长站岗时间不足两分钟即发生意外,且护学岗属家长自愿参加性质。

这起意外事件折射出当前校园安全管理中的深层次问题。

近年来,各地学校普遍推行护学岗制度,旨在上下学高峰时段缓解校门口人流车流密集带来的交通压力和安全隐患。

这一做法在客观上确实为学生安全增添了一道防护网,具有现实必要性。

然而,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部分学校对家长参与护学岗的组织管理存在不足,安全保障机制尚不完善,责任边界亦不够清晰。

法律界人士指出,学校是否承担责任的核心在于其作为护学岗活动组织者是否履行了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

浙江伦和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逸芸分析认为,虽然家长系自愿参与,但这一事实并不能完全免除学校的潜在责任。

判断学校责任需综合考量多个维度:活动前是否进行必要的健康风险告知,活动中是否提供基本的安全条件,事发后是否及时采取有效救助措施。

若学校在上述环节存在疏漏,即便家长自愿参加,学校仍可能因存在过错而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值得关注的是,实践中部分学校的护学岗制度存在自愿原则被虚化的现象。

专家提示,若学校通过排班、施压等方式强制安排,使家长在维护孩子在校利益与个人工作生活之间被迫选择,则可能导致表面自愿实质强制的局面。

这种将学校管理责任转嫁给家长的做法,不仅违背了志愿服务的基本原则,更可能在权利义务关系上产生扭曲。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若家长被迫参与且无拒绝自由,学校原则上应承担全额赔偿责任,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即便家长存在自身疾病因素,也仅能适当减轻而非免除学校的赔偿责任。

这起事件也对完善校园安全管理体系提出了新要求。

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当明确,护学岗作为一种社会力量参与校园安全管理的有益探索,其组织实施必须建立在严格规范和充分保障的基础之上。

这要求学校在招募志愿者时应当建立健康状况评估机制,对参与家长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配备基本的防护设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快速有效处置。

同时,应明确界定学校与家长在护学岗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避免责任边界模糊导致的纠纷隐患。

从长远看,建立更加专业化、规范化的校园周边安全管理机制势在必行。

各地可探索由专业安保力量、交通管理部门、社区志愿者等多方协同的护学模式,减轻家长负担的同时提升安全保障水平。

教育、公安、交通等部门应加强联动,在学校周边设置更完善的交通设施,优化上下学时段的交通组织,从根本上改善校园周边安全环境。

护学岗的初衷是守护孩子平安,但任何公共善意都应建立在规则明确、风险可控、责任清晰的基础之上。

对这起事件的调查处置,应当依法依规、公开透明,既给逝者家属以应有的关怀与交代,也为类似机制的规范运行提供可复制的制度答案。

让志愿回归自愿,让协同建立在保障之上,才能让每一次守护更安心、更长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