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双阳法院创新诉前调解机制 深入村屯化解涉农土地纠纷

近期,长春市双阳区平湖街道宋家村和林家村先后发生两起土地纠纷,直接影响春耕生产。

宋家村村民李某因耕地垄数减少与邻居徐某某产生争议,而林家村的高某海与高某宝则因土地承包补偿问题争执不下。

两起纠纷经村委会多次调解未果,矛盾持续发酵,春耕进度面临延误风险。

纠纷的根源在于农村土地权属不清和合同约定不明。

李某对承包合同和土地台账缺乏了解,村委会也未能及时提供相关证据;高某海与高某宝的承包合同则未明确征地补偿分配条款,口头承诺缺乏法律效力。

此类问题在农地流转和征地过程中较为常见,反映出部分农民法律意识薄弱和基层治理的短板。

若纠纷未能及时化解,不仅耽误春耕生产,还可能引发更大范围的矛盾,甚至导致涉诉信访事件。

土地是农民的核心生产资料,纠纷久拖不决将直接影响农户生计和农村稳定。

双阳法院迅速启动“护航春耕十项措施”,由执行局局长杨刚带队深入田间地头开展调解工作。

针对宋家村纠纷,法院建议通过核查土地台账和实地测绘确定权属;在林家村案件中,则依据合同条款明确补偿分配原则,促成双方当场达成协议。

法院还指派专人跟踪后续进展,确保调解结果落实。

这一实践为基层纠纷化解提供了新思路。

通过司法力量与村民自治的有效衔接,双阳法院实现了矛盾纠纷的源头化解。

随着“苔花工程”的深入推进,这种“法官驻村+诉前调解”模式有望在更多地区推广,为乡村振兴提供法治保障。

涉农土地纠纷看似细微,实则牵动生产节奏与乡村和谐。

把解纷端口前移,以证据规则明晰权责、以协商机制修复关系、以基层联动提高效率,既是对群众急难愁盼的及时回应,也是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的应有之义。

春耕不等人,法治护农时刻在线,才能让每一寸土地都在有序耕作中释放更稳更足的民生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