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临近过年,合江县这地方有个叫方某丙的,就把同村的老头方某甲叫去帮着按年猪。结果这猪太野了,一发力把方某甲给踢伤了。这一摔可不轻,颈椎都断了,后来鉴定是四级伤残,一辈子成了四肢瘫痪的人。 这事儿闹得挺大,不光是合江县,四川、重庆那边现在“杀年猪”、“刨猪宴”这些老传统挺火。大家伙儿光顾着热闹,往往就把安全给忘了。那猪少说也得几百斤重,要是没人管得住,一巴掌就能把人拍趴下。 方某甲受伤之后就把邀约的方某丙给告了,案子打到了四川省合江县人民法院。法院看了看,说这是帮工受伤的案子,得看看责任怎么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帮别人干活的人要是受了伤,让他干活的人得赔钱。 这方某甲就是为了帮方某丙按猪才来的,算是无偿劳动。方某丙作为杀猪的发起人,本来就该给干活的人准备安全的环境、给个说法、弄点防护措施。但他没管住这大家伙儿,人不够用也没给弄个好点的工具固定住猪,光靠几个人去按肯定不行。 所以法院最后认定,这主要责任得归方某丙。不过老头自己也有问题,他是个成年人,在农村住了一辈子,杀猪这活儿也干了不少年,对那危险多多少少得心里有数。 最后法院判了方某丙掏七成的钱,也就是70%,剩下的30%自己认倒霉。算下来总共得赔52万多块钱。不过方某丙之前垫付了8万多,还得再掏43万多出来。 这个判决不光是断了这场官司,还特意提醒大伙儿:不管是办喜事还是红白事、还是邻里间互相帮忙,只要你喊人来了就得管安全。不能因为是白干活或者是老传统就不管不顾。 组织者要是不看好场地、不采取点预防措施出事了肯定得赔;参与者自己也得长点心眼儿。只有大家都把安全放在第一位,那些老传统才能真正让大伙儿高兴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