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直播食品销售新规 最高罚款10万元

问题——直播带货食品消费快速增长,风险点随之显现。近年来,食品直播间销售占比持续上升,促销节奏快、链条长、主体多,在提升消费便利的同时也暴露出几类矛盾:一是投诉入口不够醒目、反馈不够及时,直播场景取证难、维权成本高;二是平台、直播间运营者、营销人员之间责任边界不清,容易陷入“谁负责、怎么追责”的现实难题;三是部分经营者在选品审核、资质查验、禁售食品排查等关键环节把关不严,隐患在流量放大效应下更易扩散。 原因——新业态迭代快与治理工具滞后之间存在“时间差”。直播销售具有实时互动、跨区域交易、主体更替频繁等特点,传统线下监管在信息获取、证据固定、快速处置上面临挑战。同时,部分平台商业利益驱动下对规则执行偏“宽松”,风险管控清单落不到实处;个别经营者把合规成本外部化,将营销话术当作“免责理由”,更加大市场秩序压力。因此,建立可操作、可追溯、可闭环的监管框架成为迫切需求。 影响——新规将重塑行业规则,形成“可见、可查、可罚”的治理闭环。此次出台的《规定》以消费者权益保障为主线,从维权渠道、监管支撑、处罚威慑三上构建全链条保护体系:在维权端,要求平台在直播页面显著位置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推动“随看随诉、快速响应”,并强调平台接到投诉举报后要及时处置、形成闭环管理,有助于缓解“维权难”;在监管端,明确市场监管部门将直播经营食品纳入年度抽检计划,开展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强调“品类覆盖、风险早发现”,并规定技术监测记录资料可作为行政处罚的电子数据证据,回应线上场景“举证难”的痛点;在惩戒端,通过阶梯式处罚提高违法成本,对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可处1万元至10万元罚款,并对平台未履行登记审核、报告处置等义务依法处罚,增强制度约束力。 对策——以“平台把关+经营合规+人员约束”打通责任链条。《规定》突出压实平台责任,提出更具可执行性的要求:平台需对直播间运营者主体资质、食品经营许可或备案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建立档案并至少每六个月更新一次;同时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将资质核验、禁售食品排查、直播行为规范等纳入重点管控范围。在经营者层面,强调培训、合规审核、选品管理和行为规范等制度要求;对“店播”等形态,分别依据食品安全法和电子商务法明确应尽义务与处罚依据。值得关注的是,新规将直播营销人员的职务违法行为纳入单位责任范畴,推动形成“平台+运营者+营销人员”的责任追溯链条,倒逼企业完善内部合规管理和岗位约束机制,减少“个人甩锅、机构失守”。 前景——随着制度落地,直播食品交易将进入以质量与信誉竞争的新阶段。《规定》明确施行时间,有利于平台和经营者提前对照整改,完善流程与系统能力。可以预期,平台将在资质校验、商品准入、直播行为识别、投诉处置时效等加快投入,行业也将从“事后被动处置”转向“事前风险预防”。同时,抽检与风险监测常态化,以及电子数据证据规则的明确,将提高违法发现概率,形成更强震慑。中长期看,规范化将为优质供给与品牌经营在直播渠道带来更稳定的增长空间,劣质商家和“擦边”玩法的生存空间将被压缩,消费者信心有望进一步恢复。

直播食品安全监管规定的出台,反映出市场监管部门对直播电商新业态的及时回应与制度完善方向。新规不仅划清了“不能做什么”,也通过更清晰的维权渠道、更有力的监管支撑和更明确的处罚机制,为消费者权益保护与行业规范发展提供制度依据。随着新规于2026年3月20日正式施行,直播电商食品安全监管有望进入更规范、更有序的新阶段,并维护消费者权益、规范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上起到更直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