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部门优化审查服务 2025年经营者集中审结706起同比增长近一成

近年来,投资并购活跃度成为观察经济运行与产业调整的重要窗口;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发布会上披露,“十四五”期间我国经营者集中审查服务提升。在年均申报量较“十三五”明显增加的情况下,审查仍实现提速增效:共审结3667起集中,交易金额约17.4万亿元,绝大多数案件快速结案,平均受理和审查时间显著低于法定时限。进入2025年,监管部门审结经营者集中706起,同比增长9.8%,显示市场主体并购整合需求保持韧性,新动能培育与产业结构升级步伐加快。 问题:并购需求上升与竞争风险并存 一上,产业链重构、技术迭代加快以及企业“走出去”带来的资源配置需求,推动并购交易数量上升、结构更趋复杂;另一方面,部分行业集中度较高,关键技术与要素资源相对稀缺,如缺少有效约束,并购可能带来排除限制竞争、推高下游成本、挤压创新空间等风险。尤其在半导体、医药、农产品、矿产等关系国计民生与产业安全的领域,如何在效率与公平之间做好平衡更为关键。 原因:制度优化与审查能力提升共同发力 审查效率的提升,既来自流程和服务的持续改进,也离不开监管能力的体系化建设。监管部门在告知制度、材料指引、预沟通机制等环节健全,推动申报质量提高,信息提交更规范,减少反复补正带来的时间消耗。同时,通过风险分级和重点行业研判,将监管资源更多投向竞争敏感交易,提升审查的针对性。数据显示,“十四五”期间平均受理时间为19.8天、平均审查时间为24.5天;2025年案件平均受理时间更缩短至17.9天。以更高的程序效率稳定市场预期,成为激发投资并购活力的重要制度支撑。 影响:更好统筹“放得快”与“管得住” 审查提速释放了积极信号:对合规、竞争风险较低的集中快速放行,让优质项目少等待、早落地,帮助企业把握窗口期推进技术协同、产能整合与国际化布局。,监管部门对重大复杂案件保持必要审慎。2025年办理多起具有示范意义的案件:对部分交易附条件批准,对个别存在明显排除限制竞争风险的交易依法禁止,并对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公开处罚,强化制度权威与执法震慑。值得关注的是,监管部门依法要求互联网平台领域一宗未达申报标准的交易申报并开展调查,传递出对新业态新模式同样坚持规则约束、维护公平竞争的信号。 对策:以高质量审查护航高质量发展 面向下一阶段,提升经营者集中治理效能,需要在“服务发展”与“守住底线”之间形成更可预期的制度闭环: 其一,继续完善审查规则供给与申报指引,提升企业合规便利度,做到“能快则快、该审慎必审慎”。 其二,强化重点行业竞争评估方法与证据规则应用,聚焦市场支配地位形成、关键投入品控制、数据与平台生态封锁等新型竞争问题,提高附加限制性条件的精准性与可执行性。 其三,畅通对违法集中行为的发现与处置渠道,保持执法透明度与一致性,以公开处罚形成有效威慑,避免“先上车后补票”。 其四,加强与产业政策、科技政策、外资政策的协同,在促进创新与维护竞争之间寻求更优平衡,避免“一管就死、一放就乱”。 前景:稳定预期助推并购更趋规范与高端化 从审查数据看,我国市场竞争总体较为充分,经济运行呈现向新向优态势。随着新质生产力培育、绿色转型和高水平对外开放持续推进,并购将更多聚焦技术协同、全球资源配置与产业链韧性提升。可以预期,审查制度在提高效率的同时,将更加注重对创新竞争、潜在竞争和生态竞争的识别与保护,使并购成为优化资源配置、提升产业竞争力的重要工具,而非走向垄断的通道。对民企、国企、外企交易无条件批准数量的分布,也体现出监管部门支持各类所有制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取向,有助于进一步稳定预期、增强信心。

经营者集中审查制度的现代化演进,既是衡量市场经济成熟度的重要标尺,也是激发新质生产力的关键支点;从简化流程到精准监管,从审批提效到服务前置,我国正以更具弹性的反垄断监管体系,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更清晰的合规路径。这也表明,有效监管并非发展的对立面,而是高质量发展不可或缺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