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近期多起极端案例再次暴露出网购信任机制中的薄弱环节。一些消费者把原本用于弥补信息不对称的“后悔权”,变成低成本甚至零成本的“临时使用权”:穿着服饰参加活动后再退回,或将带有明显使用痕迹、污渍甚至外部标签的商品一并寄回申请退款。更有甚者借助所谓“攻略”“经验分享”形成灰色链条,通过买真退假、买新退旧、买好退次等方式牟利,扰乱正常交易秩序。
当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善意政策遭遇诚信缺失的冲击,折射出市场经济走向成熟过程中必须跨越的法治与道德双重门槛。构建“敢消费、愿消费”的环境,既要织密制度篱笆,也离不开每个交易主体对契约精神的尊重。唯有当“七天无理由”不再被异化为“无限度占便宜”,这项政策才能真正释放促进消费、优化服务的正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