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租房的朋友得小心,广州天河法院刚处理了一起租客小林的纠纷,事情闹得挺大。小林一次性给房东高小姐付了5.5万元,住了没到3个月,高小姐就突然微信甩脸子说不租了,到现在还欠着小林8个月的租金和押金呢。这场拉锯战直接把合同里的提前解约条款给拆开看了,真是给广大租客提了个醒。 咱们先来捋一捋这事儿的经过。小林是通过中介交的钱,一个月4600元,交了12个月一共是55200元,再加上9200元的押金,把天河区这套房给租下来了。后来街道办流动人口登记让高小姐知道原来要缴租赁税,这税费一下涨上去了,高小姐直接甩锅说房子不租了,让小林搬走。小林虽然同意搬,但高小姐又以房子还没租出去为由拖着不肯收楼。小林没办法只好公证现状把高小姐告上法庭。 高小姐那边呢?她拿着合同第11条说事,说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才能解约,可小林从来没给过她书面通知。小林也没闲着,他拿出了微信聊天记录、短信还有停机缴费发票来作证。微信里高小姐明明说了“房不租了”,短信里高小姐还在云南出差不愿意收房。最关键的是那个微信绑定的手机号停机了,高小姐想不认都不行。小林给停机号续费并拿到发票后,联通公司盖章确认了机主确实是高小姐。 最后法院怎么判的?因为高小姐没拿出证据反驳那些聊天记录和短信的真实性,而且小林也已经同意搬离了,“提前30天书面通知”这个条款其实已经被双方的行为给修改了。法院认定高小姐违约在先,得退押金和8个月的租金36800元,还要赔小林9200元违约金。最终天河法院判决合同解除,高小姐得给小林退钱。 想避坑的朋友记住这5个招:签约前网上找个正规模板填清楚;所有凭证都存好;联系方式留齐全;遇到房东说要多交税就留证据拒绝;违约责任写得明明白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