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汾警方通报“私家侦探”非法取信案:跨地侦查揭个人信息黑产风险

2月22日,山西省襄汾县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成功抓获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嫌疑人杨某。

经查,该男子于2025年12月在上海以私家侦探名义,通过跟踪、偷拍及非法安装定位设备等手段窃取公民个人信息,严重侵害群众隐私安全。

目前案件已移交上海市杨浦区警方进一步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这名46岁的犯罪嫌疑人并非初犯。

据受害女性小玲向媒体透露,杨某正是此前殴打她的男友,两人曾于2022年底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

在交往期间,杨某两次对小玲实施暴力,致其多处受伤,目前只能依靠轮椅出行,日常生活需要年近七旬的父母照料。

2024年9月,小玲报警后,北京警方以故意伤害案立案。

2025年,小玲提起民事诉讼,相关案件于今年1月7日一审开庭,但尚未审结。

更令人警惕的是,杨某在与小玲交往过程中隐瞒了重要信息。

他不仅隐瞒已有子女的事实,还刻意隐瞒2021年12月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获刑的前科。

小玲事后回忆,杨某对其家庭背景和个人喜好了如指掌,疑似在交往前就利用职业便利对其进行过详细调查,这种精准的信息掌握为其后续行为埋下伏笔。

从法律层面分析,私家侦探在我国并非合法职业。

公安部1993年发布的相关通知明确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私人侦探机构,该规定至今仍然有效。

法律界人士指出,私家侦探常用的跟踪、偷拍、非法安装定位设备等手段,直接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情节严重者将触犯刑法中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等罪名。

根据刑法规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分为两档刑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更为关键的是,刑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了累犯制度,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杨某此次再犯,极有可能被认定为累犯,面临更严厉的法律制裁。

法律专家还提醒,委托私家侦探的顾客同样面临法律风险。

委托合同因内容违法而自始无效,若调查未果想通过诉讼追回费用,法院不会支持非法诉求。

如果顾客主动要求调查特定对象信息,可能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教唆犯或共犯,同样需承担刑事责任。

目前,小玲的伤情仍在持续恶化。

她向记者表示,春节期间左手疼痛剧烈,日常生活严重受限,每晚需服用止痛药缓解。

由于多方原因,手术一再拖延,伤残鉴定作为生命权纠纷案的关键证据,正在等待法院安排。

而在此前的庭审中,杨某当庭否认了对女友实施暴力的指控,且未按法院要求提交相关证据,案件质证程序尚未完成。

这起案件折射出多重社会问题。

一方面,私家侦探作为游走在法律边缘的灰色产业,长期以来通过侵犯公民隐私牟利,对个人信息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另一方面,有前科人员再次犯罪的现象,暴露出社会管理和犯罪预防机制仍需完善。

此外,家庭暴力受害者维权过程中面临的取证难、周期长等困境,也需要引起相关部门重视。

此案折射出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重要性与复杂性。

在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中,既要保持对违法犯罪行为的严厉打击,也需要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每一个公民都应当成为个人信息安全的守护者,共同筑牢隐私保护的法治防线。

司法机关将持续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安全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