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彭阳以“低彩礼”奖补引导婚俗新风:正向激励促治理,细化标准防跑偏

近日,宁夏彭阳县的一项创新举措引发关注。24岁的高苗苗与爱人以6万元"低彩礼"喜结连理,不仅获得了县里颁发的"低彩礼"结婚光荣证,还收到了县农业农村局发放的产业奖补金。该事例背后,反映的是当地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工作中的新探索。 移风易俗长期以来是基层治理中的难点问题。与常规行政事务不同,这项工作涉及群众的传统观念和生活习俗,难以通过强制手段推进。高额彩礼现象尤为突出——既增加了农民家庭负担——也与乡村振兴的目标相悖。然而,如何有效治理这一问题,各地的探索过程中也曾出现过偏差。 此前,个别地方在推进移风易俗工作时,采取了过于强硬的措施。有的地方以强制手段制止各类酒席,甚至收缴人情簿,这些做法虽然在短期内产生了表面效果,但往往引发社会矛盾,难以从根本上改变群众观念,反而容易激发反感情绪,导致工作反弹。这种"一刀切"的做法暴露出了简单粗暴治理的局限性。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地方开始反思这一问题,探索更加灵活、温和的治理路径。河北河间市大庄村的经验表明,通过非强制性的引导和正向激励,同样能够有效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宁夏彭阳县的做法正是这一新思路的具体体现。该县采取的是"双激励"模式:一上,通过颁发"低彩礼"结婚光荣证,给予当事人社会声望和精神认可;另一方面,提供产业资金奖补,为新人的生活和创业提供实实在在的支持。这种做法既尊重了群众的自主选择,又为主动践行移风易俗的家庭提供了切实的利益激励。 这一创新举措与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的"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要求相契合,说明了新时代基层治理的新理念。观念的改变需要时间和引导,对于自觉参与移风易俗工作的群众,理应给予正向激励。这种激励既包括物质层面的支持,也包括社会认可和精神鼓励,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激励体系。 然而,在政策执行过程中也需要保持警惕。"低彩礼"的认定标准不能仅看表面的彩礼金额,还应将房产、车辆、金饰等隐性彩礼,以及改口费、上车礼等变相索取纳入考量范围。这样才能防止有人钻政策空子,确保政策的公平性和有效性。同时,政策执行部门应建立更加科学的审核机制,对申报家庭进行必要的核实,防止政策偏离初衷。 从更深层的角度看,推进移风易俗工作需要跳出"非此即彼"的二元思维。既不能采取强制禁止的硬手段,也不能放任不管,而应该在坚持法治刚性基础上,融入人文关怀的温度。通过"软激励"替代"硬手段",既能引导群众主动改变观念,又能避免激发社会矛盾,这样才能降低工作反弹的可能性,实现移风易俗的长期有效推进。

彭阳的实践表明,基层治理需要更多这样的"温柔变革"——用激励机制引导观念转变,用发展思维破解传统难题;当政策既有底线又留空间,移风易俗才能真正成为群众自觉选择,为乡村振兴注入文化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