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热播的国产剧《扫毒风暴》把大家的目光都给吸引了过来。这部戏把焦点放在了缉毒行动上,把那些盘根错节的贪腐网络给揭开了。剧中展现了林强峰这类警察的英勇和奉献,也没放过藏在队伍里的“保护伞”和利益勾结者,让我们看到了正义跟黑暗势力之间的较量。在这股扫黑风暴之下,到底揭示了哪些跟贪腐有关的法律问题呢? 我们先来看看剧情回顾:在国企改制的大背景下,邓建立本是西港化工厂的一名老牌技术工程师。厂长觉得他老实,就把麻黄素的管理权交给了他。可是后来,他为了给老婆治病筹钱,决定帮徒弟卢少骅一起制毒。他利用职务便利伪造厂长签名,申领了15公斤麻黄素。结果因为贩毒败露,邓建立自杀顶罪,最后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法官给邓建立判的是贪污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2条规定,国有企业的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就是贪污罪。虽然邓建立原本是搞技术服务的,但在人手短缺的时候被授予了化学原料的管理权。改制期间的留守人员领取国有企业薪酬时还是对国有资产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所以邓建立利用职务便利骗取麻黄素这种公共财物就构成了贪污罪。 接着看第二个故事:卢少骅本来是西港化工厂保卫科的副科长。后来厂里要改制转岗进公安系统。为了干掉竞争对手陈科长,他给了对方6万元的贿赂款。结果虽然成功调入了西港公安系统,但因为贩毒曝光只好逃跑。他期待的警察生涯化为泡影,花出去的买官钱也变成了铁窗价码。 这里法官认定厂长犯了受贿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5条说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就是受贿罪。改制中的化工厂还是国有企业厂长是国家工作人员,收了卢少骅6万元并给他谋利益就构成了受贿罪。同时卢少骅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了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就构成了行贿罪。 第三个故事是关于通风报信的:卢少骅等人总能逃脱警察抓捕,让西港警方怀疑队伍里有人通风报信。林强峰和黎安设计后发现是黎安队内的欧凡有问题。原来毒枭“龙哥”设局让欧凡父亲欠下100万巨款后又帮他解围。“龙哥”把欧凡拖进了泥沼让他成了棋子。欧凡因为四次通风报信收到11万的“报酬”。 法官认为欧凡可能涉嫌受贿罪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8条之一说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通过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收受财物谋取不正当利益就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有查禁犯罪职责的人员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就是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作为缉毒警察收受他人贿赂为其谋取利益就构成受贿罪。 这部剧不仅演绎了缉毒战场的刀光剑影,也撕开了贪腐背后的黑幕。从技术人员失守管理底线到国企干部权力寻租再到公职人员背弃信仰剧中腐败分子的覆灭印证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的铁律。 以上内容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张允源撰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