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元购车引发的纠纷

你是不是想过,只要花1元钱,就能把一辆价值11余万元的车开回家?听起来像天上掉馅饼吧?2月26日,封面新闻记者了解到,在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成都互联网法庭)审理的一起纠纷中,有人就遇到了这种事。 2025年10月,小文在某个电商平台上看到某汽车公司的官方店铺里挂着一辆标价1元的汽车。他毫不犹豫地下单付款了。结果呢?商家说那是个测试链接,不是真的售车活动,拒绝发货,只愿意退款。 庭审时小文有点生气,他说自己当时以为是平台给消费者的福利。他的代理律师也指出,被告作为专业商家,应该为平台上展示的行为负责。小文要求被告赔偿他118900元的损失。 被告方提出的说法跟小文不一样。他们解释说,当时的“一元购车”活动是个测试链接,并非正式销售活动。被告还提到这个链接存在很多问题,比如商品信息显示错误、制造商品牌不符等等。 周捷法官在庭审中明确表示:网络购物合同成立与否要依据民法典要约、承诺规则来看。商家发布的信息必须具体明确才能构成要约,消费者下单才是承诺。在这个案件里,商品链接有瑕疵、标价异常,商家又提前说明过链接不完善。所以法院判定这个合同不成立。 成都互联网法庭把这个案子公开审理了,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也参与了旁听。法院在审理这个案子的时候还进行了普法宣传活动。最终结果还没有出来,但是周捷法官已经给出了明确的司法认定标准:网络购物合同的成立要以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为前提。 这次由“1元购车”引发的纠纷引起了大家的关注。大家都在讨论页面信息是否足以构成要约这个问题。有人觉得作为普通消费者没义务去辨别后台技术错误;也有人认为页面有图片、价格和立即购买按钮就是一个标准的交易界面。 不管结果怎么样,这次判决给了我们很多启示: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商家规范经营,共同维护公平有序的网络交易环境才是最重要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