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山县获评"两山"实践创新基地 探索民族地区生态价值转化新路径

雷山县获得国家级生态创新基地认可,标志着我国民族地区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该荣誉的取得,既是对该县生态资源禀赋的确认,更是对其创新发展实践的肯定。 从地理位置看,雷山县位于雷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拥有得天独厚的生态环境。但生态优势如何转化为发展优势,一直是民族地区面临的核心课题。该县的探索表明,必须将法治思维贯穿生态保护全过程,建立司法与产业联动的转化机制。 司法创新上,雷山县人民法院率先将碳汇概念引入生态环境司法实践。一起滥伐林木案件中,该院创新性地引导责任人通过认购碳汇方式替代性履行环境修复义务,破解了"无地补植"的困境。这一做法被省高院誉为"雷山经验",实现了生态修复与价值转化的有机统一。 2019年挂牌成立的雷公山环境保护法庭,集中管辖四地环保案件,创新推出"嘎百福调解"模式,将苗族传统文化与现代司法文明相融合,高效化解生态纠纷。更为重要的是,该法院主动对接发达地区,推动碳汇跨省交易。2024年促成全国首例县级碳票跨省交易,2025年实现省级碳票跨省交易突破,广东企业认购雷山县省级碳票2105吨,交易额达20万元。这充分说明,司法不仅是生态红线的守护者,更是生态价值的催化剂。 在产业转化上,雷山县因地制宜构建了茶旅融合、文旅共生、生态农业多元发展的产业格局。西江千户苗寨的发展最具代表性。该寨没有采取"景区驱逐居民"的传统模式,而是创新"景村一体、主客共享"的活态保护方式。村民以房屋、土地入股旅游公司获得分红,景区80%的岗位定向招聘本地居民,让守护文化的人成为受益的人,实现了文化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双赢。 脚尧村的茶产业发展反映了生态优势向经济优势的转变。这个曾因山高水冷、水稻亩产仅200斤的贫困村寨,凭借"高海拔、低纬度、多云雾"的生态条件,培育出高品质绿茶。通过"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实现品牌化经营,茶叶年产量达280余吨,年产值超1000万元,成为乡村振兴的典范。 乌东村则以生态旅游为突破口,将"国家级生态村"的优势转化为发展胜势。通过流转闲置民房改造精品民宿,同步发展茶叶、林下天麻、冷凉蔬菜等产业,形成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 从发展逻辑看,雷山县的成功经验在于建立了"生态保护—司法赋能—价值转化—产业发展"的完整链条。司法创新为生态保护提供了法治保障,碳汇交易为生态价值提供了市场化转化途径,多元产业为群众提供了稳定收入来源。这种系统性、整体性的发展思路,打破了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二元对立,实现了两者的有机统一。 ,雷山县的做法具有较强的可复制性和推广价值。其创新的司法模式、碳汇交易机制、产业融合路径,都可以为其他民族地区、生态功能区提供借鉴。特别是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背景下,这种将生态价值转化为经济价值的探索,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

绿水青山既是自然财富,也是发展底气。雷山县的探索表明,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的关键不在于"开发强度",而在于"治理能力"与"制度供给":用法治守住底线,用机制盘活价值,用产业承接红利。面向未来,只有把生态保护的长期主义与产业发展的现代化路径结合起来,才能让苗岭深处的绿色更可持续、更有含金量,也为更多民族地区走稳绿色发展之路提供现实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