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经开法院推动租赁合同执行和解,以柔性举措促“案结事了”守护司法公信

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执行案件,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法官的调解推动下,成为兼顾执行力度与民生考量的典型案例。案件源于张某与某建筑公司因建筑材料租赁费用产生纠纷,法院判决解除合同并由张某支付欠款。判决生效后,张某迟迟未履行义务,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执行初期困难重重:查控结果显示张某名下无足额可供执行财产,邮寄法律文书无人签收,电话联系也长期未果。

司法执行是维护生效判决权威的最后环节,也是实现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长春经开法院在本案中的做法表明,现代司法既要依法依规、确保裁判兑现,也要在不突破法律底线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个案的现实情况与社会影响。通过柔性执行推动当事人达成可落实的和解方案,既有利于化解矛盾,也有助于增进公众对司法的理解与信任,从而继续提升司法公信力。“刚柔并济”的执行思路,值得在更多实践中总结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