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是“错失爆红”惨还是“选对活法”爽?

1987年那个时候,《红高粱》剧组面临着史可和巩俐这两个演员的选择。听说史可原本是被张艺谋选来演“九儿”的,可她手里握着《杀手情》的合同,那可是400万的投资。要知道,《红高粱》的预算才50万,大家都在地里种高粱,灰头土脸的。史可做了一个决定,选择了前者。她决定去拍《杀手情》,并且在里面扮演美玉这个角色。结果《红高粱》大火了,巩俐还拿了金熊奖。这次选择并没有让她感到遗憾,反而给她带来了更多机会。史可后来出演了很多电影和电视剧,比如说《摇滚青年》、《过把瘾》。 她还演了《血色残阳》和《铁梨花》,成功塑造了“太太专业户”的形象。今年在《大河之水》里饰演宋闵虹这个角色时,她干练得让观众忍不住直拍大腿。 有人说她错过了爆红的机会,可她现在的生活却过得很幸福。二婚嫁了一个瑞士金融男,他对她非常好。两个混血儿子分别叫虎子和豹子,现在60岁还在话剧舞台上出演90岁的顾香兰。 关于那段往事,史可也早就出来澄清过。原定的男主是刘小宁后来换成了姜文,她和姜文站在一起的时候更像兄妹关系。张艺谋觉得姜文更适合这个角色,所以才换了巩俐。还有地摊杂志编的“抛硬币选角”的说法,被她笑称是瞎扯。 我觉得这事儿最打脸的是那些说什么怀才不遇的论调。史可没有躺在地上哭着说错过了巩俐的机会,反而把自己的这条路走得很顺利。 她不仅能演好小角色还能守住话剧舞台,还嫁了一个疼人的老公。这种踏实的生活比靠一部电影封神要实在多了——毕竟人生又不是只有金熊奖这一个KPI。 现在再看史可的选择就觉得她真的很清醒了。她没有被谋女郎的光环所束缚住反而在自己的赛道上活得很有实力。你说是“错失爆红”惨还是“选对活法”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