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印发意见加强对村巡察:紧盯群众身边问题,压实整改责任提升治理效能

村级巡察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对村巡察工作的意见》针对农村基层实际,系统规范了村巡察的监督重点和整改机制。 村巡察监督针对四个方面。一是中央重大决策在农村的落实情况,包括粮食安全、脱贫成果巩固、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等关键领域。二是农村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关注强农补贴发放、集体资金管理、乡村建设项目等涉及群众利益的领域,同时防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三是村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包括村党组织书记的履职情况、党组织自身建设、党员队伍建设等。四是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确保发现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做好巡察整改是当前关键任务。村巡察发现的问题就在群众身边,群众对整改情况看得清、感受得真。如果巡察后不能及时有效整改,不仅影响群众获得感,还会损害巡察工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这要求把整改落实作为巡察工作的重要环节,确保巡察成果转化为解决基层问题的实际成效。 意见明确了整改责任分工。县级党委对整改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按职责分工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巡察机构加强统筹督促,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乡镇党委、村党组织等形成纵向贯通、横向协作的整改责任体系。 强化成果运用是提升整改实效的重要途径。对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要综合运用建章立制、专项整治、集中清理等方式进行系统整改,防止就事论事,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加强整改公开和检查评估是确保整改质量的保障。意见将村巡察整改情况纳入村级公开事项,让群众了解进展、接受监督。同时探索完善群众参与的检查评估机制,将整改落实情况作为评估村党组织书记履职的重要参考。对不认真落实整改要求、走过场的情况,要严肃追究责任。 科学确定整改期限是提高整改效率的前提。既要防止期限过长导致问题拖延,也要防止期限过短导致整改流于形式,表明了既讲效率又讲质量的工作要求。

治国安邦重在基层;这份聚焦村级巡察的文件,既是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具体实践,也是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关键举措。当巡察利剑真正擦亮、整改成效真正可见,基层治理的难题必将得到有效破解,农民群众也将在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中,真切感受到党的政策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