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检察长会议近日在北京召开,通报检察机关年度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通报显示,围绕道路交通安全治理、社会治安综合整治以及安全生产风险防控等领域,检察机关持续完善依法惩治与系统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格局,多项起诉数据出现不同程度回落,但对严重危害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保持高压态势。
问题:危险驾驶等影响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仍需长期治理,但案件结构和治理方式正在发生变化。
数据显示,2025年1至11月,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危险驾驶犯罪23.6万人、起诉21.1万人,同比分别下降22.1%和17.2%。
这一变化表明,醉驾等危险驾驶行为仍然是影响道路安全的重要风险点,同时也提示相关治理在持续推进后正呈现阶段性成效,需要从“办案驱动”进一步向“源头治理、综合施策”深化。
原因:危险驾驶起诉数量下降,与治理体系的持续完善和执法司法衔接机制的健全密切相关。
通报指出,检察机关持续落实办理醉驾案件的相关意见,协同完善醉驾治理中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的衔接机制。
近年来,各地在酒驾醉驾整治中更加注重证据标准统一、程序衔接顺畅以及处罚尺度规范,既提升了案件办理质量,也推动形成“执法更精准、震慑更持续、教育更常态”的综合效应。
与此同时,社会公众对酒驾醉驾危害的认知持续提升,叠加交通管理措施加强、宣传教育深入,违法成本与社会约束同步增强,对相关违法行为形成更强的遏制。
影响:在危险驾驶案件回落的同时,检察机关对涉黑恶犯罪、治安突出犯罪以及安全生产领域犯罪的惩治力度保持稳定,体现依法打击与维护安全并重的导向。
通报显示,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一体推进扫黑除恶与“打伞破网”,2025年1至11月起诉涉黑恶犯罪8528人、“保护伞”58人,最高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13起重大涉黑恶案件。
对“黄赌毒”“盗抢骗”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起诉44.6万人;对危害生产安全犯罪,加大惩治力度,起诉4014人。
相关数据释放出明确信号:对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破坏社会秩序、触碰安全底线的犯罪,司法打击力度不减、治理力度更实,法治震慑持续强化。
对策:下一步,提升治理效能需要在“严惩”与“善治”之间形成更紧密的闭环。
一方面,继续做实醉驾治理中的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推动标准统一、信息互通、流程对接,避免执法司法脱节带来的治理空档;在案件办理中注重准确适用法律、规范证据审查,确保宽严相济、罚当其罪。
另一方面,围绕涉黑恶犯罪坚持“打财断血”“打伞破网”并重,强化重大案件督办、线索研判和协同联动,压实源头治理责任,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
对“黄赌毒”“盗抢骗”等治安突出问题,要推动综合治理、精准打击与预防教育并行,强化对新型作案手法的研判和对易发区域、易受害群体的保护。
针对安全生产领域,建议与行业主管部门加强风险排查、事故调查与追责衔接,以个案办理促进制度补短板,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前景:从数据变化和工作部署看,社会治理正在从“集中整治”向“常态长效”深化。
危险驾驶等案件数量下降,说明综合治理的边际效应正在释放,但也要看到,随着人员流动、夜间经济活跃以及机动车保有量增长,酒驾醉驾等风险仍可能反弹,治理需要保持韧性。
扫黑除恶进入常态化阶段后,案件查处将更加注重深挖彻查、打早打小与制度化预防并重;治安犯罪和安全生产犯罪治理也将更强调前端预警、行业治理和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协同兼顾。
可以预期,随着执法司法协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社会治理资源更有效整合,相关领域的治理将从“治标”向“治本”迈进,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有望持续提升。
检察机关的这些工作成效充分表明,在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的新时代,我国法治建设正在向更加科学、更加规范、更加有效的方向发展。
危险驾驶犯罪数量的下降,既反映了执法的精准性在不断提升,也说明社会治理的预防功能在逐步加强。
检察机关将继续坚持依法行使法律监督职能,与各部门形成合力,不断完善法治保障体系,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