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把幸福河湖建设列入2026年民生实事 系统治理扩大群众亲水生活空间

河湖生态保护关系到居民生活品质和区域可持续发展。近日,广东省公布的2026年十件民生实事中,“幸福河湖建设”被纳入“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和河湖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体现出省委、省政府对河湖治理的持续重视。根据规划,广东将推动建设超过100条幸福河湖,并支持5个以上县市区开展全域幸福河湖建设试点。此目标的提出,基于对当前河湖生态状况的现实判断。长期以来,部分河湖仍存污染和生态退化等问题,群众对改善水环境、增加滨水休闲空间的期待不断提升。通过系统推进幸福河湖建设,有望整体改善河湖生态条件,增加日常休闲健身的滨水空间,更好回应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 幸福河湖建设的内涵较为全面。按定义,幸福河湖以河湖为载体,统筹生态、生活、生产三上,提升河湖安全保障水平,维护河湖健康,实现河湖清洁美丽;同时传承弘扬先进水文化,发展绿色水经济,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最终实现江河安澜、秀水长清、生态宜居、和谐富足等综合目标。这一理念反映了新阶段河湖治理的新要求,把生态保护、经济发展、文化传承与民生改善更紧密地结合起来。 全域幸福河湖建设是这一工作的重点创新。以全省122个县市区或东莞、中山的镇街为单元,以母亲河、骨干河湖为重点,坚持水岸联动,强化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着力补齐河湖治理管理中的短板。全域建设对象至少应覆盖县级行政区划河湖名录中80%的河流湖泊,以此确保覆盖面和代表性。 具体实施中,广东要求各地结合实际,衔接区域国土空间规划和城乡发展规划,围绕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文化、水经济、智慧管护等七个上,推进六大建设任务,包括提升河湖安全保障水平、维护河湖健康生命、打造宜居惠民的河湖空间、传承弘扬先进水文化、提升智慧管护水平、发展绿色水经济。这一任务体系既面向治理短板,也兼顾长期运行与发展需求。 值得关注的是,幸福河湖建设已连续四年写入广东省政府工作报告,说明该项工作已成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并获得持续的政策支持。从连续性的安排看,广东正以长期推进的思路深化河湖生态保护,持续完善举措、扩大成效。 下一步,广东将继续落实国家“江河战略”部署,强化河湖长制,常态化开展水塘河道清淤,推进全域幸福河湖建设。同时,建设绿色水经济品牌,加快构建更高品质的河湖生态保护体系,深入提升群众治水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这些举措也显示出广东在河湖治理上正从应对式治理转向主动引领,从单一治理转向综合发展,从局部改善转向全域提升。

从单一治水到多元兴水,广东的幸福河湖建设正在形成新时代“绿水青山”的实践成果。随着碧道串联城乡生活、更多水系释放生态与经济价值,这项民生工程已不止于环境治理,更是在探索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广东路径。其持续推进不仅关乎生态福祉,也有望为全国河湖治理提供可借鉴的制度与实践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