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后还在领工资,误工费还能不能再要?

昨天和大家聊到一个挺有意思的法律问题,就是交通事故受伤后还在领工资,误工费还能不能再要?最近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法院刚好有个这样的案子,法院把误工费给算清了。 说起来这事儿挺逗,2024年1月毛某开车把骑电动车的戴某给撞了,戴某受了伤还住院了,后来被鉴定是十级伤残。交警那边认定毛某全责,戴某没责任。毛某也挺痛快,他把车保的全是保险,包括100万元的商业三者险。到了2024年11月,因为赔偿的事谈不拢,戴某就把毛某和保险公司一起告到了法院,要求赔偿误工费在内的各种费用。 保险公司这边就说了,出事以后戴某公司不是还给她发工资了吗?这800元的保底工资得扣掉,不能都算误工费。法院审理后觉得确实该扣,因为戴某有固定收入,误工费就得看她实际少拿了多少。 戴某当时是在2023年1月到12月的工资流水里算了一笔账,她的月平均工资是3000多块钱。可关键在于她住院休息期间,公司还是按月发了800块的保底工资。法院觉得这部分不能白给,得在总金额里减掉。最后法官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定了调子:误工费得按实际减少的收入算,也就是实际损失。 经过这么一核算,法院就判决保险公司给戴某赔了18万多块钱,把误工费这一项也给结清了。判决下来以后双方都没上诉,现在这判决已经生效了。这事儿也算是给以后的同类纠纷提了个醒:不管有没有领工资,误工费都得按实际减少的部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