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元每年的保费,双峰县部分学校为教师买的这份保险让大家心里犯了嘀咕。

200元每年的保费,双峰县部分学校为教师买的这份保险让大家心里犯了嘀咕。湖南省娄底市双峰县教育局最近接到了不少投诉,老师反映2023年和2024年,学校在没说一声的情况下,拿了公用经费给在岗在编老师买了太平洋保险的团体人身意外险。 直到最近,老师才知道自己被“投保”,连保单都没见过。更让人生气的是,学校通知说上级查账不让用公家钱买这种商业保险,之前的操作得叫停,现在要让老师补交2023、2024两个年度的钱,一共400元。大家都说这钱花得不明不白,钱是在不知情的时候交的,期限还早过了或者快过了,却要倒过来把这笔钱补上,这钱花得太冤了。 付建律师说按照法律规定,“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保险合同”必须经过被保险人同意才生效。太平洋保险客服人员查了一下情况说,需要具体信息才能核实。这事儿也说明保险公司在承保团体业务的时候,可能对被保险人的知情同意权关注不够。 双峰县教育局的工作人员解释说,之所以要补交这笔钱是因为上级明确规定不能用公用经费给老师买商业保险。至于当初为什么没通知老师,工作人员说具体情况还不清楚。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的付建律师指出,学校这种做法是把自己应该承担的义务转嫁给了老师,没有合同依据。 双峰县的这个事儿虽然只有200元的保费金额不算大,但反映出来的问题却不小。它不仅是基层单位经费管理出了偏差的一个例子,也是对老师权益保障机制的一次检验。双峰县教育局现在已经介入调查了。 不管是娄底市还是湖南省的其他地方的学校都要引以为戒,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涉及到教职工的利益必须尊重知情权和参与权,不能再出现“不知情被投保”、“事后被追缴”的情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