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公布"网络开盒"典型案例 6名侵权者被判赔偿10万元并公开道歉

个人信息泄露问题日益严峻;2023年7月至2024年3月期间,周某某等6人在境外软件平台创建"开盒"频道,通过非法手段大规模收集公民个人信息。他们利用"社工库"机器人搜索、购买等方式,先后发布1200余条个人信息,涉及明星、网红及社会热点事件当事人,其中包含大量敏感隐私数据。这些信息在网络上广泛传播,浏览量超过400万次,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违法获利模式令人警惕。这些人员并非单纯骚扰他人,而是建立了完整的商业化运作链条。他们通过发布广告、互相推荐等方式吸引关注,诱导他人付费查询和购买个人信息从中牟利。更为恶劣的是,他们在发布信息时附加侮辱性评语,甚至组织和煽动频道关注者对被"开盒"对象进行电话、短信骚扰和辱骂,将信息泄露演变成有组织的网络暴力。 司法机关迅速介入。2024年4月,杭州市临安区检察院发现该案线索。鉴于案件涉及众多公众人物的敏感信息,且侵权主体与刑事责任主体不完全一致、侵权行为地分属多地,临安区检察院创新办案思路,于2024年6月24日以民事公益诉讼立案。检察机关先后前往陕西、广东、湖南等地调查取证,全面核实公益损害事实,查明侵权行为人的共同故意内容和被害人遭遇的线下骚扰危害。 赔偿金额体现司法导向。在确定赔偿金额时,检察机关面临现实问题:可查证的侵权行为人获利较少,仅以获利金额认定赔偿金不足以体现司法惩戒功能。临安区检察院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邀请法学高校、消费者协会、网信办等单位参与论证。综合考虑"开盒"的信息数量、种类、社会危害、治理修复成本、侵权行为人经济能力、刑事罚金等因素,最终确定侵权行为人共同承担公益损害赔偿金10万元。此做法充分表明了民事公益诉讼的惩戒和威慑功能。 司法判决得到全面执行。2025年4月11日,临安区检察院向杭州互联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在开庭审理前,各被告已自行删除涉案个人信息、注销涉及的账号,检察机关随即撤回关于停止侵权的诉讼请求。同年8月28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作出判决,支持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各被告已支付公益损害赔偿金并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治理启示值得深思。全国人大代表伊彤指出,"开盒"行为暴露了技术滥用的严重后果,触碰了网络空间伦理的底线,反映出部分行为人对个体隐私和人性尊严的漠视。这起案件的成功办理实现了对"网络开盒"行为的全链条追责,为网络空间治理提供了有益借鉴。专家建议,检察机关应继续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健全网络空间治理制度,深入探索网络暴力治理的新理念和新手段,为构建清朗网络空间提供司法保障。

个人信息安全是数字社会的基本底线。"开盒"之害不仅在于一时的曝光,更在于对人格尊严与公共秩序的持续侵蚀。通过公益诉讼追究共同侵权责任、以赔偿与公开道歉修复受损公共利益,发出对网络暴力零容忍的清晰信号。只有坚持法治引领、压实主体责任、推动技术治理与社会共治同向发力,才能不断筑牢个人信息保护防线,培育更理性、更守法的网络公共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