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你讲个瑞典的老故事,是个叫塞尔玛·拉格洛芙的女作家写的,她花了整整三年才写完这一趟“鹅拉之旅”。书里说,十四岁的尼尔斯本来是个熊孩子,因为得罪了小狐仙,一觉醒来身体就变成了拇指大小,一下子掉进了动物的世界。这下可好了,奶牛不再低头吃草,母鸡敢啄他的脚趾头,连院子里的猫都敢把他按在泥土里教训。他第一次尝到了弱小的滋味,也听明白了动物们一直在吐槽他过去干的那些坏事儿。原来他小时候可调皮了,他用蜘蛛网缠牛尾巴,把鹅翅膀用鞋带绑起来,最狠的一次居然把点燃的火柴塞进爸爸的袜子里。 就在尼尔斯觉得自己特别倒霉的时候,故事发生了反转。书里有段被很多人忽略的对话,尼尔斯偷偷听见爸妈说如果儿子不回来,他们愿意把所有的鹅都放生。这话就像针扎进他胸口一样疼。原来这个熊孩子心里藏着对父母的敬畏和不安,他只是用霸道的样子来掩盖自卑而已。 接下来的八个月里,尼尔斯被迫跟着雄鹅去环游世界了。这段旅程里有两个特别重要的转折点:一个是在克拉山看灰鹤表演舞蹈的时候,他被那种优雅和自由震撼了;另一个是在豪尔耶尔·尼尔松家里救了一只猫头鹰的时候。这两件事让尼尔斯脱胎换骨了,他变得不再傲慢自私。 翻开目录你会发现好多地名:卡尔斯克鲁纳的大帆船、厄兰岛南部岬角、斯康森露天博物馆……这些地方都藏着惊心动魄的故事。比如在厄兰岛南部岬角上老鹰高尔果要复仇;在斯康森露天博物馆里尼尔斯和羊群一起被狼追……每一次危险都是一个选择:是继续搞恶作剧还是伸手帮忙? 最后这趟8个月的高空之旅结束了,书里的世界就留给读者自己去填满想象。等到把书合上的时候,我们别忘了感谢这位叫塞尔玛·拉格洛芙的瑞典女作家。她把民间故事、地理知识还有民俗传说都缝进了这个故事里。她让尼尔斯飞越了冰封的北海、穿过幽暗的松林、滑翔过金色的麦田…… 对了,作者其实还有一个小私心:她给自己的故事取了个很长的名字叫《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不过现在大家通常都叫它《骑鹅旅行记》。这个故事里有很多细节都很有趣,比如那个叫豪尔耶尔·尼尔松的人;还有一个叫高尔果的老鹰;甚至还有一座叫克拉山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