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吕梁一法院法官被指在办公室猥亵离婚案当事人 纪检监察与警方同步介入

问题—— 据当事人王女士(化姓)反映,其离婚纠纷由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吕某某承办。王女士称,2025年9月5日,吕某某以“案件出现新证据、需要签字确认”为由,联系其到法院办公室。王女士进入办公室后,吕某某在交谈过程中对其进行身体接触,并出现继续的强迫行为;王女士明确拒绝并反抗后离开现场,随后报警。2026年4月10日,吕梁市公安局离石分局对应的派出所对该案作出行政立案决定;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已介入调查核查,涉事法官目前已被停职。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法官违纪无异于削弱这道防线。此次事件既是追究个体责任的契机,也为司法系统敲响警钟。只有把每一起个案的查处转化为可落地的制度改进,才能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