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近年来,围绕虚拟货币的交易炒作、资管包装、代币发行、技术服务外包等活动不断变形翻新,一些机构和个人以“高收益”“低门槛”“全球流通”等噱头吸引公众参与,诱发价格剧烈波动与群体性风险。此外,部分打着“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稳定币支付”等旗号的业务借助互联网平台扩散,跨境链路复杂、责任边界模糊,给金融监管、风险处置和投资者保护带来挑战。 原因:从金融属性看,所谓虚拟货币缺乏法偿性与价值锚定机制,难以承担货币的计价、支付和价值储藏功能;其价格主要由市场情绪和资金推动,易形成投机泡沫。从合规要求看,虚拟货币交易在客户身份识别、资金来源核验、反洗钱和反恐融资等难以有效满足监管标准,容易被用于洗钱、集资诈骗、非法经营以及违规跨境转移资金等活动。再从技术与传播路径看,点对点交易和匿名化工具降低了违法成本,突破地理边界后风险跨境传导更快,处置难度更大。国际层面,多数中央银行和国际金融组织对对应的活动保持审慎甚至限制态度,也反映出其潜在外溢风险不容忽视。 影响:一是对金融秩序的冲击。虚拟货币及其衍生业务可能绕开传统金融中介和监管框架,扰乱支付结算与资本流动管理秩序,放大市场波动。二是对社会公众的伤害。以“代币化”“稳定收益”等概念包装的非法集资、传销和诈骗更具迷惑性,投资者往往难以识别真实风险,损失一旦发生追偿困难。三是对国家安全与宏观治理的潜在影响。挂钩法定货币的稳定币在流通中变相承担部分支付功能,若无序扩张可能触及货币主权与金融安全底线;同时跨境资金链条易形成监管套利,影响外汇管理与资本项目秩序。四是对产业和能源结构的压力。“挖矿”等活动曾引发能耗与碳排放问题,若死灰复燃将影响高质量发展导向。 对策:通知在延续既有政策立场基础上深入明确规则边界,核心是以“严格禁止、依法取缔、持续整治、协同打击”为主线,形成更具可操作性的制度闭环。其一,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在境内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强化对交易、撮合、定价、承销、发行、信息中介和技术服务等链条的全口径治理。其二,针对跨境外溢风险,提出未经依法依规同意,境内主体及其控制的境外主体不得在境外发行虚拟货币;同时强调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同意不得在境外发行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凸显维护货币主权与支付体系安全的政策取向。其三,对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活动提出禁止要求,并对相关中介服务、信息技术支持等作出约束;仅在经业务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同意、依托特定金融基础设施开展的情形下例外处理,意在为合规创新预留制度接口,同时堵住以“资产上链”之名行非法融资之实的通道。其四,强化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明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称、经营范围不得包含“虚拟货币”“稳定币”“RWA”等容易误导公众的字样,压实平台与经营主体合规责任。其五,提出持续整治“挖矿”,并依法严厉打击与虚拟货币、RWA代币化相关的洗钱、诈骗、非法经营、传销、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强调部门联动、行刑衔接与源头治理。 前景:从监管逻辑看,制度信号清晰,有助于稳定市场预期、压缩违法犯罪空间,并推动金融活动回归服务实体经济的本源。下一阶段,风险治理重点预计将从单纯打击交易炒作,进一步延伸至跨境发行、技术服务、宣传营销、资金通道等全链条环节,强化对网络平台、支付结算与广告推广的协同监管。同时,随着数字经济发展,围绕合规金融基础设施的技术应用仍有空间,但前提是纳入监管框架、明确权责边界、确保反洗钱与消费者保护要求落地。总体看,“严禁非法金融活动”与“鼓励依法合规创新”将并行推进,底线更清晰、规则更细化、执法更有力。
虚拟货币监管不仅涉及金融安全,更是维护国家经济主权的重要举措。此次八部门联合行动释放明确信号:中国将以更严格的制度遏制虚拟货币风险,为实体经济健康发展护航。在创新与风险之间,守住底线才能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