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借给父母190万还钱法院判了他败诉

听说有个小伙子把家里父母给告了,他说自己借给了父母190万元,这钱借出去好几年了,父母一直不还。后来他就把爸妈给告到了法院,结果法院判了他败诉,这个事儿现在闹得挺大。 最近,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广西高院发布了一个案子。这是个儿子起诉父母要求还190多万的民间借贷纠纷。原告小林说,他爸妈以前家庭开支还有做生意时周转不开,向他借了钱。小林看是自己家里人就帮了一下。借了钱之后小林自己手头也紧,就老催着爸妈还钱。可是他们俩总是找各种理由推脱。小林没办法了,就把父亲老林和母亲老夏告上了平南县法院,让他们俩一块还这笔钱。法院审理后认为民间借贷关系得有两个条件:一是双方要有借款的意思表示;二是借款已经实际交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第108条第1款,要是负责举证的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不够充分,就算有转账记录也不行。小林只拿出来转账凭证,上面没有写这笔钱是借还是别的什么用途,也没有借条或者收条什么的来证明确实是借了他的钱。还有就是从2012年到2024年之间也没见他们有过还钱或者要求还钱的记录。虽然在2024年2月15日小林的母亲给他写了个还款承诺书签字了,但这上面只有她一个人签名。 庭审的时候小林说了他跟母亲住一块儿呢,父亲老林从2018年以后就不在一起生活了,也很少联系。所以这份还款承诺书对小林的说法证明力不够强。法院认为单凭这些证据还不足以证明父母是借了他的190多万。平南县法院一审驳回了小林的诉讼请求。 小林不服这个判决就上诉到广西贵港市中院了。结果中院还是维持原判了驳回上诉。 法官提醒大家就算是亲属之间拆借资金也最好签个书面协议明确金额、利率还有还款时间等关键信息;如果是通过银行转账、微信支付宝等方式给的钱最好备注“借款”字样并且保存好凭证和聊天记录等证据以免以后麻烦;另外大家要注意沟通清楚这笔款子到底是什么性质别因为金钱纠纷伤害了亲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