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创新司法服务模式 打造"一所一品牌"赋能基层治理现代化

问题:基层治理面对的矛盾类型更趋多样,诉求表达更为直接,部分纠纷呈现“小事易激化、积怨易叠加”的特点。

与此同时,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便捷性、精准性期待持续提升,对法治化营商环境、涉农权益保障等领域的专业支持需求更加迫切。

现实中,个别司法所在服务供给、品牌辨识度、协同联动等方面仍存在不平衡现象,出现“工作有做法但特色不突出、制度有框架但落地不够细”等问题,影响法治服务向基层末梢延伸的深度和效率。

原因:一方面,基层法治需求与区域产业结构、人口流动、社会治理格局紧密相关,若研判不足,容易导致工作重形式、轻实效,出现“照搬经验、同质推进”。

另一方面,基层司法所承担纠纷调解、普法宣传、公共法律服务引导、行政执法监督协助等多重职能,任务叠加下对专业化、体系化供给提出更高要求,若缺乏可复制、可评估的工作抓手,容易出现“点状发力”难以形成合力。

此外,跨部门信息共享、资源统筹和工作闭环机制若不健全,部分矛盾纠纷可能在调处、回访、释法、风险预警等环节衔接不畅,影响治理效能。

影响:基层司法所是法治建设联系群众的“前沿阵地”,也是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重要入口。

一所一品牌建设推进到位,能够把分散的工作举措转化为稳定的制度供给和特色服务产品,在源头预防、就地化解、依法处置上形成“常态化能力”。

对群众而言,品牌化服务意味着更清晰的求助路径、更及时的法律支持和更可预期的纠纷解决方式,有利于提升法治获得感和社会信任度。

对发展而言,围绕营商环境、涉企合规指导、行政执法监督等方向发力,可在减少制度性交易成本、稳定市场预期方面发挥基础性作用。

对治理而言,通过把法治服务嵌入网格治理、社区治理、乡村治理,可以进一步畅通“矛盾在基层发现、问题在基层解决、风险在基层防范”的工作链条。

对策:灵宝市司法局在推进会上提出,以品牌引领、特色赋能、服务提质为主线,推动“枫桥式司法所”建设从“规范化达标”向“特色化提升”迈进。

其一,深化品牌定位,强调精准研判辖区法治需求、产业特质与人文特点,避免同质化推进,突出差异化发展方向。

会议明确,可在党建引领下的多元化调解、护航营商环境、法治护农等领域打造特色品牌,形成“一所一特色、一域一亮点”的矩阵式格局。

其二,强化职能落地,紧扣公共法律服务、矛盾纠纷化解、普法宣传、行政执法监督等主责主业,推动工作从“活动式”向“机制化”转变。

会议提出探索“流动调解站+普法员”模式,把调解与释法说理同步推进,实现“化解一案、教育一片”的综合效果,推动依法治理与德治、自治相结合。

其三,优化建设路径,完善“局统筹、所落实、全系统联动”工作格局,通过搭建交流研讨平台、加强互学互鉴、及时破解难题,推动各司法所在比学赶超中提升专业能力与服务水平。

通过统筹指导、协同推进、闭环评估,可使品牌建设由“有亮点”转向“成体系”。

前景:从基层治理现代化趋势看,法治供给的精准化、便利化、常态化将成为提升治理能力的重要支撑。

一所一品牌建设若能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推动品牌从“名称”变为“服务清单”、从“做法”升级为“制度规范”,将有望在矛盾纠纷化解、重点人群法治服务、涉企纠纷预防、涉农权益保障等方面形成可推广的经验。

面向2026年工作布局,灵宝市司法局通过提前谋划部署,把品牌建设与基层治理痛点对接,把资源统筹与机制创新贯通,把能力建设与群众评价结合,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可持续性与公信力,为基层社会稳定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实的法治保障。

法治建设的成效最终要体现在基层。

灵宝市司法局推进"一所一品牌"建设,正是立足于这一认识,通过创新工作思路、优化工作方式、强化系统联动,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在基层治理中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

随着这一工作的深入推进,基层司法所将成为更加富有生机活力的法治服务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维护社会稳定、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