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联合出台意见 加速构建无人驾驶航空器责任保险强制制度体系

低空经济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正成为经济增长的新动能。

然而,随着无人驾驶航空器、低空飞行器等新型航空器大规模应用,相应的风险管理体系尚不完善,保险保障机制缺失成为制约产业发展的瓶颈。

三部门此次联合发布的实施意见,正是针对这一现实问题的系统性解决方案。

低空保险的核心定位是为低空航空器制造与运营、低空基础设施建设及专业化服务提供风险保障。

这一保险体系的建立,对于构建低空安全管理体系、夯实低空经济安全发展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低空经济应用场景日益丰富,从农林作业、低空巡检到低空物流、城市治理,再到应急管理、医疗救护等领域,每个场景都面临不同的风险挑战。

建立完善的保险制度,既是防范风险的必要手段,也是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保障。

实施意见明确了三个层面的政策框架。

在健全低空保险政策体系方面,要求将保险纳入低空经济发展规划和制度建设总体部署,推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将保险作为强化场景运营安全监管、健全事故处理制度的重要手段;积极推进供需对接,培育低空保险发展生态。

这些举措体现了系统谋划、协同推进的工作思路。

在加快建立无人驾驶航空器责任保险强制投保制度方面,实施意见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方面,要加强全链条管理,将强制投保要求纳入飞行活动审批等管理环节的审查前置条件,在飞行运行管理中加强投保情况核查,在事故处置时"凡处必核"。

这种全流程、全环节的管理方式,确保了强制投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另一方面,要制定实施办法,依法明确基本责任范围和最低保障限额,建立健全配套制度体系。

这为强制投保制度的落地提供了制度基础。

在强化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方面,实施意见强调要优化全产业链保险保障,引导保险公司建立覆盖低空研发试验、生产制造、飞行运营、基建配套等全产业链的保险产品体系。

同时,要精准服务应用场景,根据不同场景的发展阶段、风险类型、风险管理需求提供针对性保障。

这种差异化、精准化的服务模式,能够更好地满足低空经济多元化的保障需求。

提升保险可持续经营能力是实现长期目标的关键。

实施意见提出推进数据基础建设,加快建设低空保险信息平台,建立完善数据规范,支撑精算定价和风险监测。

同时探索低空保险信息平台与低空智能网联系统对接,实现保险承保理赔信息、飞行运行信息、运营企业信用信息等基础信息共享。

这种信息共享机制,将大幅提升风险识别和评估的科学性。

此外,要强化专业能力建设,引导保险机构加强对低空新型风险的研究,逐步推进数据积累,积极运用风险量化模型和风险评估工具,提升产品开发和费率厘定的科学性和精准性。

实施意见明确了时间表和路线图。

到2027年,无人驾驶航空器责任保险强制投保制度初步建立,低空保险产品不断丰富,更好满足各类应用场景保障需求。

到2030年,低空保险政策框架基本形成,对低空经济安全健康发展的保障作用持续增强。

这一分阶段的目标设定,既体现了工作的紧迫性,也为产业发展留出了充分的适应空间。

低空经济要行稳致远,既离不开技术进步与场景创新,也离不开规则体系与风险治理的同步完善。

推动低空保险高质量发展、加快建立无人驾驶航空器责任险强制投保制度,是以市场化机制为安全治理增添“稳定器”的重要举措。

随着政策框架逐步健全、数据底座不断夯实、产品供给持续丰富,低空经济有望在更可控、更可持续的轨道上释放新动能,为高质量发展拓展更广阔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