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富蕴可可托海雪豹伤人引关注:安全预警如何落地,责任边界怎样厘清

调查还原显示,1月下旬某日晚间,一名游客在可可托海国际滑雪度假区周边路段步行返回住宿点时,遭遇野生雪豹袭击受伤。富蕴县林业草原局与文化和旅游局联合调查确认,事发区域在此前一周内已连续监测到雪豹活动踪迹。度假区管理方在主要通道设置警示标识,并通过广播、短信等渠道提醒游客遵守“禁止下车”“远离拍摄”等安全规定。针对公众关注的责任划分,多位法学人士指出,我国现行法律对此类情形已有明确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公共场所管理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确立过错相抵原则。具体到本案,若经查证景区已充分履行警示义务且救援及时,而游客存在擅自脱离安全区域等重大过失,则其可能需承担主要甚至全部责任。对应的标准在近年司法实践中亦有体现:2025年云南丽江黑熊伤人案中,法院因景区防护设施缺位判定其承担30%责任;2024年四川黑熊入宅事件则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九条,认定居民紧急避险行为合法。更分析认为,野生动物栖息地与人类活动区域重叠增加,是类似事件增多的重要背景。随着我国生态保护持续推进,雪豹等珍稀物种数量明显恢复,仅阿尔泰山区域近五年雪豹目击记录就增长40%。但部分景区在规划建设中,对野生动物通道设置、隔离缓冲带建设等预防措施仍有不足。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中心主任王灿发教授建议,建立“事前风险评估—事中动态监测—事后应急补偿”的全链条管理机制,并将野生动物致害纳入景区强制责任险范围。前瞻性观察显示,国家林草局正在修订的《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办法》拟引入“无过错补偿”条款,对符合条件的受害者提供基础医疗费用垫付。新疆林业科学院野生动物研究所所长马鸣透露,当地已启动“人兽冲突智慧防控系统”试点,通过红外感应预警、无人机巡航等手段降低接触风险。业内普遍认为,要兼顾生态保护与公众安全,需要形成政府主导、科技支撑、保险兜底的多方协同治理格局。

野生动物伤人事件多发生在人类活动与自然生态边界频繁交汇之处。景区的安全保障义务与游客的自我保护责任并不矛盾,而是共同构成风险防范的两道防线。景区应落实管理责任,完善必要的防护措施和清晰有效的安全提示;游客也应正视风险提示——遵守规定——将安全置于首位。只有双方各尽其责,才能在亲近自然的同时尽可能降低风险。该事件的处理结果有望为今后类似情形提供参考,也提醒社会在推动旅游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生态保护与安全管理的协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