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5日电 市场监管总局打算通过公开征求意见的方式来制定一份新规定,专门管食品销售连锁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这次把重心放在了让总部、门店这些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好主体责任上,为的就是彻底预防那种系统或区域性的食品安全风险。为了更好地执行这项工作,总局专门搞了一个《食品销售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征求意见稿,现在正广泛地让社会各界参与进来。这份文件一共列了34条内容,主要是想把各级别的管理权限划分清楚,也把风险防控的具体要求和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都给讲明白。 首先在管理权限这块,他们决定对连锁企业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总部、分支机构和门店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将分别交给省级、市级还有县级的市场监管部门来负责。接着就是着重强调了总部的责任。细化了“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这套制度的落实要求,督促总部不仅要管好从业人员和采购配送这些环节,还要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把风险隐患防控机制给健全了。最后还要求全链条的风险防控不能落下。要求连锁企业建立一套动态管理机制,再结合实际情况列出《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真正做到覆盖总部、分支机构、仓储配送中心还有门店等所有环节的风险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