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说说这个事儿,2024年3月,湖北潜江市发生了一起让人气愤的事故。一个姓刘的女士带着女儿小周买的阿拉斯加犬在乡村里遛狗,居然不给狗拴绳子,让它在周围随便乱跑。这时候,曾某正骑着电动三轮车在路边正常行驶呢。谁能想到,这只没栓绳子的大狗一下子窜上了马路,直接撞向三轮车车头。曾某没反应过来,车子翻了,他的右腿也受了重伤,后来经鉴定被定为十级伤残。 事后为了给自己维权,曾某把刘某、她的丈夫周某还有小周都告上了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一共20多万元。湖北潜江市法院审理后发现,刘某作为实际管理人,不按规定给狗拴绳子导致事故发生,明显有过错,得承担70%的责任;而小周作为饲养人把大型犬交给别人管理的时候,没证据证明自己已经提醒过注意安全,也有30%的过错。最后两个人加起来赔了受害人19万多块钱。 刘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了,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这个案子给我们提了个醒:养动物必须遵守地方的规定出门必须把牵引绳系好,尤其是大型犬要严加看管。如果因为没采取安全措施让人受了伤或者财产损失了,不管是饲养人还是管理人都得赔钱,千万别存侥幸心理哦!@纵览新闻 (来源:河北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