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更新作为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实践中面临规划适应性不足、政策支持不够精准等制约因素。为更深化城市更新工作,自然资源部与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城市更新行动若干措施的通知》,在2023年政策指引基础上,针对地方实践中的突出问题提出了更加具体、更具操作性的解决方案。 在增强详细规划适应性上,新政策明确了规划评估优化的工作路径。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作为具体地块开发建设的法定依据——需要既依法严格把关——又要灵活适应市场需求。为此,各地被鼓励制定土地混合开发和空间复合利用的正面清单,对微更新项目制定规划许可豁免清单。北京、上海、厦门等城市已制定混合用地指导意见,重庆、南京等地推出规划许可豁免清单,为城市更新提供了有益借鉴。 过渡期政策的优化调整表明了政策工具的精准化。原有的5年固定过渡期政策被调整为以5年为原则的灵活过渡期政策,允许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把握。同时,新增租赁出让方式支持,为利用存量资源发展国家支持产业的企业提供了更多选择。苏州等地已制定了过渡期政策的具体落地细则,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参考。 存量土地和空间的临时利用规则进一步明确。在保障安全、不影响远期规划的前提下,各地可制定空闲建设用地的临时利用规则,以及存量建筑物在不增加容积率和高度情况下的临时利用管控规则。杭州等城市已出台临时用地、临时改变房屋用途等管理细则,有效提高了存量资源的利用效率。 资源资产的组合供应和整体运营成为新的政策亮点。通知提出积极开展特色资源调查,建立多门类资源资产在特定空间范围内的组合供应机制,以提升资源利用的综合效能。湖南、湖北等地已探索将自然资源资产打包组合供应,增强了空间价值。 不动产登记服务创新举措降低了市场参与成本。各地可开展预编不动产单元预告登记,对老旧住房自主更新项目采用直接按户首次登记,对土地带建筑一并收储供应的情况探索简化申请材料。盐城等地已推出产权归集与不动产登记的一揽子创新举措,为城市更新参与者提供了便利。 历史遗留问题的妥善处置为城市更新扫清了障碍。通知强调对历史形成的没有合法用地手续的建设用地,要根据全国国土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分类明确认定标准和处置政策,确保底数清晰、封闭运行,为城市更新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城市更新既是补齐民生短板的“细活”,也是推动发展方式转变的“硬仗”。从规划适配到土地政策,从登记便利到遗留问题处置,此次两部门联合出台的举措着眼打通链条、降低摩擦、稳定预期,传递出支持存量提质、以更新促发展、以治理促活力的明确信号。下一步,关键在于地方把政策工具转化为可落地的操作细则,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城市品质提升与群众获得感增强的实际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