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多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了解到,2026年第一季度,全国已有17个省份相继出台事业单位人员转任公务员的实施细则。这项改革政策明确了七类重点转换对象,为长期扎根基层、具备专业技能的事业编制人员开辟了职业发展新路径。 政策针对七类重点群体。一是乡镇基层服务满20年且多次获得嘉奖的一线工作人员,这类人员对辖区情况熟悉,实践经验丰富。贵州某县一名在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26年的技术人员,因业务能力突出被选调至新组建的乡村振兴局,直接登记为公务员。二是长期借调在党政机关核心部门的事业编制人员,这部分人员虽承担行政工作,但身份问题长期未能解决。三是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技术骨干,包括生态环境监测、市场监管检验检测、疾病预防控制等领域的专业人才。 四是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领域执法机构的班子成员和一线执法骨干。某县市场监管执法大队在机构改革中整体转为行政编制,大队长等核心人员直接登记为公务员。五是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的核心业务人员,如政策研究、发展规划、信息管理等岗位工作人员。六是乡镇管理岗位长期从事综合治理、公共服务的工作人员。七是在重大任务和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的人员。 政策设计体现多重考量。从干部队伍建设角度看,事业单位中确有一批长期从事行政管理工作、具备丰富实践经验的人员,将其纳入公务员队伍有利于优化干部结构。从激励机制角度看,打通事业编制与行政编制的转换通道,能够增强基层工作吸引力,稳定基层干部队伍。从专业化建设角度看,吸纳技术型人才进入行政序列,有助于提升政府治理的科学化水平。 各地实施细则呈现差异化特点。四川省在2026年招录公告中将事业编制人员单列为报考类别,民族自治州、自治县的年龄条件放宽至41周岁,获得省级以上表彰的可放宽至45周岁。沿河县遴选公告明确,专业技术岗人员可报考行政岗位,获得市级以上表彰的在总成绩中加3分。柞水县则要求报考人员签署放弃原有身份的承诺书,确保转换过程规范有序。 政策实施中需关注问题同样值得重视。一是转换标准的统一性,各地在服务年限、表彰层级、年龄条件诸上存在差异,需要在实践中逐步完善。二是转换后的适应性,事业单位与行政机关在工作方式、管理模式上存在差异,转任人员需要一定适应期。三是公平性保障,既要为符合条件的人员打通通道,也要防止转换过程中的不正之风。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事业单位人员转任公务员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严格把握转换条件,确保转任人员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突出、工作实绩明显。同时要完善配套政策,做好转任人员的培训教育和跟踪管理,帮助他们尽快适应新岗位要求。
无论通道如何优化,根本目的都在于把合适的人放到最需要的岗位上,让长期扎根一线、能干事、干成事的人有更清晰的成长路径。各地在推进有关工作时,既要用好改革带来的制度工具,也要守住程序与公平底线,在激励担当与稳定基层之间取得平衡,以队伍建设的确定性应对治理任务的复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