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的那次审判,真叫人心惊。我是说,刘涌最后被判了死刑,那时候他可是个沈阳的黑社会大佬。这人在生命最后时刻还挺有意思,喝了一口白酒,还给脚镣塞了1元钱。这么看来,有些人在死前确实会做些奇怪的事,能看出他们内心是咋想的。话说回来,刘涌还是个1960年出生的普通人,家里条件一般。他初中没念完就混社会去了,生意做得也一般,没啥大钱赚。不过,他倒是交了一堆朋友,天天混得挺乐呵。可这家伙后来成了黑社会头目,罪过可不小。根据《刑法》第294条,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可是要吃七年以上牢饭,还要没收财产的。刘涌就是这个罪行的主角。他在沈阳为非作歹这么多年,害死了1个人,还把5个人弄成重伤,其中4人残疾得厉害。警方搜集证据搜集了好一阵子,2003年12月18日那天最高法院终于对他和他的团伙做出了终审判决。结果嘛,给了他12项罪名: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抢劫什么的。宣判死刑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还罚了1500万元。判完没过几天就把死刑执行了。你说吧,宣判那一刻刘涌整个人都瘫软在地。他最后跟亲人见一面的时候要了两支烟喝了一口白酒,还把1元钱塞到了脚镣里呢。看着那神情颓废的样子就知道他这次是真没活路了。他觉得人死了脚下放钱可以当过路费让自己安心上路吧。可惜啊,这一切都只是他自己幻想的幻象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