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周中罡那本散文集《染云河记》,确实是本让人看了就停不下来的好书。他的文笔很有古风,以前用文言文写了本《槐乡偶书》,这本虽然是白话文,但老爱掺点古文在里头。像在《侍弄菜地》那篇里写工棚:“(地块)间有棚户,高不过人,以竹篱、铁板、胶布遮盖缠绕,权作工棚,储存农具,亦标示此地所属也。”这种突然冒出来的句子,读着挺带劲。《让书放光》里说以前求书难,“故称书非借不能读也”,《暮色苍茫》里更是用文言讲了改命运的事。其实这都是他信手写来的,不刻意显摆,只流露真感情。季羡林不是说散文精髓就是个“真情”二字嘛,这本里的真就是朴素的好。 比如《搭便车》里他看到母子俩步行上学,就把车慢慢停过去送人家;《鹅将军》里朋友送了只大白鹅本来要吃的,他看可怜就养在染云山房,结果这鹅成了高槐村的网红。书里这种记录现场的事多得是,喂残疾猫、收留流浪狗,还有跟刘小松这种高槐奇人打交道,都很真实。 书分成了4个章节,一共51篇文章,全是以高槐村为中心写的。大概就是讲十年前他来这里盖房子、侍弄菜地过日子,后来又融入村里成了新农人。现在城里的人都想逃出钢筋水泥去乡下体验田园生活,这种心态其实跟《等闲居》里讲的差不多。 按照米歇尔·德·蒙田写随笔的路子,《染云河记》就是记录和反思生活的。南宋洪迈也说随笔就是“意之所之,随即纪录”。周中罡也是想到啥写啥,随兴而发。文章长短不一,有话则长无话则短。像《侠客岛》才几百字,《寂静春日》就有几千字。内容更是天马行空,话题随便展开。比如《一碗面》本来写大姨姐煮面手艺长进了,结果越写越远,写面条做法、吃面条的情景、小时候听客人吃面……最后甚至写到老家的中江挂面。这种写法就是他情感自由奔放的体现。 现在的高槐村已经变样了,从只有一个咖啡屋变成了远近闻名的咖啡村,村子也发达了。当初“在乡下找个院子”可能没想过要引领变化,但十年下来他成了乡村振兴的参与者和观察者。他在序里说这是十年见闻挥之不去的记录。 所以说《染云河记》可不是随便写写的玩意儿,是他十年里用心记录的心血。这就是一本性情之作。读了这本书啊,就能从那些小细节里看见乡村振兴的大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