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呼吁明确遗弃老年人犯罪认定标准 完善司法实践中赡养义务界定

我国正面临日益严峻的老龄化挑战。

民政部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底,全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2.8亿,占总人口19.8%。

在这一背景下,遗弃老年人案件呈现多发态势,但司法机关在认定"拒不履行赡养义务"时却面临诸多困境。

法律界人士指出,当前司法实践主要存在三大争议:一是赡养义务免除条件的认定分歧,部分法院认可"父母未尽抚养义务可免除赡养责任"的观点;二是履行能力判断标准不一,经济困难是否构成免责事由存在不同判例;三是主观故意认定困难,难以区分客观不能与主观不愿。

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副院长李振林教授分析认为,这些争议源于现行法律对"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缺乏明确界定。

《刑法》第261条关于遗弃罪的规定较为原则,而《民法典》《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对赡养义务的规定又存在交叉,导致司法适用困难。

更值得关注的是,部分地区存在将民事赡养纠纷简单刑事化的倾向,既影响司法公信力,也不利于家庭关系修复。

这种现象已产生多重负面影响。

从司法层面看,同案不同判现象损害法律统一性;从社会效果看,部分真正需要刑事制裁的恶劣遗弃行为未能得到应有惩处;从养老保障看,法律威慑不足加剧了"甩老"现象。

中国老龄科研中心的调查显示,约15%的老年人曾遭遇不同程度的遗弃风险。

针对这些问题,专家建议构建"三位一体"的认定标准:首先明确赡养义务的强制性,除父母存在严重侵害子女权益的情形外原则上不得免除;其次建立综合能力评估机制,既要考虑经济条件也要评估照料可能性;最后要严格区分主观恶意与客观困难。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近期发布的审理指南已开始尝试细化相关标准。

从长远看,解决遗弃老人问题需要法律与社会政策的协同发力。

一方面应推动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专项司法解释,另一方面需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中国人民大学老年学研究所所长杜鹏指出:"随着'十四五'期间老年人口突破3亿,必须通过完善法律和健全保障双轮驱动,才能有效应对老龄化社会的赡养难题。

" 对赡养老人的要求,既是法律义务,也是社会伦理的底线。

在老龄化加速的现实背景下,明确“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司法认定,不只是对个案的裁断,更关乎社会对家庭责任与公共兜底边界的共同认知。

以更清晰的规则守住老年人基本生活的底线,同时以更完善的救助与服务体系托住困难家庭的压力,方能让“老有所养”从理念走向可感可及的现实。